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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管辖的问题在这里有充分的说明。我应该去哪个法庭?这看似简单的问题,时间却很复杂。每种类型的案件都与管辖法院不同。在此,我们将逐一分析: 1。离婚案件。1.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管辖的问题在这里有充分的说明。

我应该去哪个法庭?这看似简单的问题,时间却很复杂。每种类型的案件都与管辖法院不同。在此,我们将逐一分析:


1。离婚案件。

1.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住所)

2.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需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或当地居住证)

3.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住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针对被监禁者的离婚诉讼。

二。侵权案件。(人身伤害;侵犯产品和服务质量;网络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

1.原则上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备选)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3.实施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地点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的地点包括被侵权人居住地。

4.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合格提起的诉讼。

4.知识产权侵权属于专属管辖,需要查询地方对知识产权侵权管辖的专门规定。

欠条起诉到哪个法院起诉(打官司去哪个法院 诉讼管辖问题 这里全部解释清楚了)

三。合同纠纷案件。

1.合同有约定管辖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约定的管辖范围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约定这些地方以外的法院有管辖权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协议。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也视为无效协议)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4.合同未实际履行,原被告所在地不在合同履行地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民间借贷本质上是合同纠纷,管辖参照上述规定。

2.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

不仅是民间借贷,工程款,货款等只有借条的欠款案件,不仅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合同履行的地点在哪里呢?

(1)合同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以合同为准。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五、继承案件。

由被继承人死亡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不动产的专属管辖权。

只要不是设计不动产,就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1.涉及不动产的索赔纠纷适用上述规定,不属于专属管辖。

2。因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归属、效力、使用、收益等财产权发生的纠纷,或者相邻权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就是诉讼案件的一般规定,还有很多特殊规定,比较少见,这里就不分析了。比如,中级人民法院由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民法院管辖,铁路运输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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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欠条在什么地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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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君臣父子

    君臣父子

    2022-03-11 22:17:16    回复

    法院起诉。那么合同履行的地点在哪里呢?(1)合同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以合同为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五、继承案件。由被

  • 爷就是这么霸气

    爷就是这么霸气

    2022-03-11 13:19:26    回复

    立、归属、效力、使用、收益等财产权发生的纠纷,或者相邻权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就是诉讼案件的一般规定,还有很多

  • 拉风男人

    拉风男人

    2022-03-11 13:38:31    回复

    履行地的,以合同为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五、继承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

  • 偷支挑花送给你

    偷支挑花送给你

    2022-03-11 14:41:53    回复

    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管辖的问题在这里有充分的说明。我应该去哪个法庭?这看似简单的问题,时间却很复杂。每种类型的案件都与管辖法院不同。在此,我们将逐一分析: 1。离婚案件。1.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住所)2.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

  • 浦若涛琬

    浦若涛琬

    2022-03-11 11:02:24    回复

    竟然如此

  • 冉之以天

    冉之以天

    2022-03-11 11:02:24    回复

    我都不知道哎

  • 黄玛丹功

    黄玛丹功

    2022-03-11 11:02:24    回复

    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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