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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要点: 1。醉酒后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可以进入的场所移动停车位,或者被他人驾驶后驶入居民区,或者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区后立即被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要点: 1。醉酒后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可以进入的场所移动停车位,或者被他人驾驶后驶入居民区,或者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区后立即被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2.醉酒驾驶汽车,不具备上述八种加重情节,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170 mg/100 ml以下,认罪悔罪,不存在八种以上加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没有八种以上严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3.因逃逸等原因无法进行血液检测的,以呼气检测结果判定酒精含量,处罚将从重处罚。

4.在“醉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应重新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但除非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否则鉴定样本有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一、道路识别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的“道路”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即道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包括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居民区、学校校园、通道和专用停车场。

醉酒人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移动停车位,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区门口后不驾车进入居民区,或者驾驶车辆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区后由他人驾驶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第二,关于立案标准

现场查获的机动车驾驶人,其酒精含量达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阈值及检验》中醉酒标准(≥ 80 mg/100 ml)的,无论其对检测结果是否有异议,均予以立案调查,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范抽取血样,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醉酒标准的,撤销案件。

被查获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抽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予以查处。

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抽血前逃逸的予以查处。


三。强制措施的适用

经呼气测试或者血液测试,血液酒精含量在80 mg/100 ml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役。但是,如果本人因紧急医疗等紧急原因,不宜立即执行刑事拘留的,可以暂缓执行刑事拘留。

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完成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在刑事拘留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的,应当改为取保候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或者决定逮捕。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归案,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限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未被羁押的被告人被判处实刑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可以根据生效的判决、裁定羁押该罪犯,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根据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和执行通知书收监执行。

四。诉讼证据要求

“醉驾”犯罪案件,应当调取以下证据和相关卷宗: (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2)有证人的,能够证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证言;(3)酒精呼气试验和血液酒精含量报告;(4)血样提取记录或登记表;(5)执法警察出具的扣押情况说明;(六)现场扣押、扣押时拍摄的被告人及其驾驶车辆的照片或者视听资料;(7)与案件定罪量刑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证明车辆行驶轨迹的相关材料、既往交通违法行为、犯罪记录等。).

被查获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场故意饮酒的,应当根据血液检测结果确定其酒精含量。对于因逃逸等原因无法抽血检测的,将通过呼气检测结果确定酒精含量,并予以严惩。

呼气测试酒精含量符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抽血前逃跑的,以呼气测试结果为准。

在“醉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应重新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但除非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否则鉴定样本有误,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五、关于刑事处罚

惩治酒驾犯罪,必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需要综合考虑反映“醉驾”危险程度的各种因素,如酒精含量、驾驶资格、驾驶车辆类型、行驶道路类型、实际损害后果等。同时,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醉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等。,并以打击群众关切为重点,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1。醉酒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二)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三)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行驶的;(四)驾驶汽车不合格者(驾驶证被扣留、驾驶证年检周期不满一年、驾驶证记满12分不满一年的除外);(五)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明知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六)被调查时驾车逃逸或者严重抗拒检查的;(七)拒绝接案或者诉讼期间逃跑的;(八)三年内因醉酒驾驶被查处,五年内醉酒驾驶的。

2。醉酒驾驶汽车,不具备上述八种加重情节,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170 mg/100 ml以下,认罪悔罪,不存在八种以上加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没有八种以上严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醉驾拘留需要带什么东西(醉驾新规:酒精100内公安可自行处理,醉酒后只停车挪车的不违法)

3。醉酒驾驶摩托车,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未造成他人轻伤或者上述后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酒精含量在180 mg/100 ml以下,不具有危害性的,可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4。醉驾是醉酒驾驶的严重情形。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前述规定移送审查起诉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醉驾”案件的诉讼证据要求立案,并在撤销案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检察机关备案,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公安机关还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五年或者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的,依法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适用缓刑。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6。“醉驾”的共同犯罪应根据证据严格把握。有可靠、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强迫他人“醉酒驾驶”的,以共犯论处。

7。犯“醉酒驾驶”罪,并处罚金,拘役一个月,罚金二千元,合并计算。

8。“醉驾”罪犯有立功表现的,不改变缓刑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不及物动词补充条款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加强协调沟通,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使案件在本辖区内顺利办理、量刑基本均衡,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

治理酒后驾车,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乔峰经验”。公安机关应当督促酒吧、KTV、餐馆在门口对禁止酒驾行为进行醒目的文字提醒或者语音提醒。办案机关要通过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处罚的一般预防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的发生。公安机关应当加大对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因醉酒驾驶被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人员,或者被终身禁止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在驾驶证暂扣或者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本纪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7年1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局《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不再执行。本纪要发布前已经生效的案件,不根据本纪要进行变更。

来源:法大微信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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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凡尘俗子

    凡尘俗子

    2022-03-11 13:28:51    回复

    。被查获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呼气测试或者抽取血样前故意饮酒,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予以查处。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抽血前逃逸的

  • 花心少帅

    花心少帅

    2022-03-11 15:31:37    回复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没有八种以上严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3。醉酒驾驶摩托车,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未造成他人轻伤或者上述后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

  • 太闲了

    太闲了

    2022-03-11 20:42:32    回复

    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酒精含量在180 mg/100 ml以下,不具有危害性的,可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4。醉驾是醉酒驾驶的严重情

  • 卖萌小王子

    卖萌小王子

    2022-03-11 16:24:09    回复

    登记表;(5)执法警察出具的扣押情况说明;(六)现场扣押、扣押时拍摄的被告人及其驾驶车辆的照片或者视听资料;(7)与案件定罪量刑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证明车辆行驶轨迹的相关材料、既往交通违法行为、犯罪记录等。).被查获或者发生道路交通

  • 三生石旁遇到你

    三生石旁遇到你

    2022-03-11 20:17:19    回复

    。未造成他人轻伤或者上述后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酒精含量在180 mg/100 ml以下,不具有危害性的,可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4。醉驾是醉酒驾驶的严重情形。

  • 慕容鹏勇厚

    慕容鹏勇厚

    2022-03-11 10:52:59    回复

    天呐,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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