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6 | 评论:1
本报记者段彦超
12月30日,马收到一条短信,赔偿款220506.7元到账。
马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20年8月31日收到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法院刑事判决书,无罪释放。此时距离原刑法执行已经过去三年多。马提出赔偿后,通许县法院仅支持其人身自由赔偿,未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他不服,向开封中院申请赔偿。
2021年11月17日,开封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通许县法院赔偿马人身自由赔偿金170506.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通县法院在侵权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马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此案前后历时4年,马及其辩护人试图证明被害人的伤情不构成轻伤。在无罪判决的最后,法院还认定,原案认定被害人的人身伤害程度为轻伤的证据不足,公诉机关在此基础上指控被告人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本报讯(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2016年2月24日,马及其儿子、女婿到马商谈住房问题。在马的门楼上,双方打了起来,马用拳头打伤了马的鼻子。事发5天后,马到开封市中心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左鼻骨支、左上颌额突骨折。据此,通许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马为轻伤一级。2016年3月22日,马被刑拘。
但马的辩护人拿着马在开封市中心医院检查的CT片,经河南省权威影像专家登记,诊断为“左上颌额突骨折”,无左鼻骨支骨折。此后,检察机关指示办案机关再次委托鉴定。
2016年9月,开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人体损伤程度法医咨询鉴定书》显示,法医和民警带马到开封市第二中级医院、解放军第155中心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市人民医院复查,均发现左上颌额突骨折,但均未发现左鼻骨支骨折。但有医院检测到左侧鼻下颌缝增宽,符合鼻缝分离。“经省法医专家会诊讨论,认为左鼻颌缝分离属于鼻骨骨折,故马外伤致左鼻骨骨折、左上颌额突骨折,构成轻微伤”。
2017年3月20日,通许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赔偿原告马医疗费4388元。
一审时,开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出庭,指出他们鉴定鼻缝分离为鼻骨骨折。理论基础是法医学教材《活体损伤鉴定法医影像学图集》和《医学影像学》,鼻骨缝分离在鼻骨骨折一章。
对此,马委托辩护人找到两本法医学教材的第一作者,进行书面调查。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影像图集》第一主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医学教授易伟力在对“鼻骨骨折”一章含义的说明中表示,他个人认为,骨缝愈合后,因外力作用造成的分离或脱位,在鉴定中可视为骨折。如果上颌骨额突单侧骨折伴有该突游离部分与鼻骨缝合处分离,实际上是一处骨折损伤的伴随现象,不应“一处骨折两处用”。如因伤致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对侧或其他部位发生鼻骨缝分离,在鉴定中可视为骨折。《医学影像学》作者、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放射科主任李教授在律师调查笔录中称,鼻骨骨折一节下写有鼻缝分离,并不代表鼻缝分离是鼻骨骨折,“鼻颌缝分离本身不是骨折”。
这两份书面材料提交开封中院后,2017年7月17日,法院裁定原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20年8月31日,通许县法院改判马无罪。
编辑:陈兴旺图片编辑:陈飞燕
本文标签: 上颌骨骨折属于什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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