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7 | 评论:1
2018年1月17日,对于“24公益团”成员来说,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日子。
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对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新解释指出,相关司法解释与“新解释”相抵触的,以“新解释”为准。"也就是说,与新的解释相冲突的第24条不再适用."“24公益团”创始人李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成为“债务人”后,50-60万元、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债务让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于是,成立了“24个公益团体”来推动这项法规的调研和修改。委员们认为“24条”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和分配举证责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违背了婚姻法的精神。(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李口中的“二十四条”是指最高法的适用
据悉,成立“24公益团体”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这项规定的调研和修改。委员们认为,“第二十四条”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和分配举证责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2016年以来,他们不断向NPC人大代表、妇联反映“24条”的情况,并致函NPC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对该条规定进行审查备案。
“24”漏洞中的“借方”
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例引用“24条”,直接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很多人离婚后要对前配偶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前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钱。我不知道,不同意,不签字,不挣钱。为什么离婚后要判我还债?”这是一个很多人因为适用第二十四条而成为“债务人”的问题。
据悉,“24条”由最高法于2003年12月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规定是明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以个人名义对夫妻一方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了这一规定的本意,主要是解决司法实践中,夫妻以不知情为由逃避债权人,通过离婚将财产恶意转移给对方,以逃避债务的问题。
虽然“24条”有利于解决夫妻双方联手“骗”债权人的问题,但在实践中,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即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骗”另一方。“24条”的反对者认为,一旦婚姻中的前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借款,另一方不能免除被追偿的法律责任。
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例引用“24条”,直接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很多人离婚后要对前配偶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李就是其中之一。2014年11月1日,离婚半年多的李突然接到法院电话,询问她为何不出庭。“我赶到法院才知道,前夫起诉离婚后的第二天,据说借了一个开投资公司的老外280万高利贷。我们离婚后,他和债权律师重新签了借款合同,给我约定了条款。后来债权人把我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债务。”
李称,她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调查取证、笔迹鉴定、申请原告出庭等。在每个诉讼阶段都向法院提出,但都没有得到支持。最后,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该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李成为“债务人”。一审二审败诉后,驳回再审申请。现在债务本息已达600多万,每天净增利息500元左右。李名下唯一的房产也在诉讼前被保全。
在“24个公益团体”中,许多人的经历与李相似。华商报记者从多位群友处了解到,成为“欠债人”后,五六十万元、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债务让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不仅自己和家人要忍受无良讨债人的各种骚扰和恐吓;名下房产、车辆被查封或执行,工资被冻结,甚至影响个人婚前财产和再婚配偶收入;还有很多人被列为“失信者”,成为“老赖”;在众多群友中,因“欠债”倾家荡产而被迫辞职、转岗、降级或降职的大有人在。
“诉讼压力、执行压力、职场压力、生活压力等等无处不在。可以说,一旦欠债,你的人生就彻底毁了。”李形容“24条”这样的漏洞对这些受害者来说是一场灾难。
“抱团”呼吁修改佛法
翻看“24公益群”的聊天记录,记者发现,他们谈论案件的方式近乎专业:包括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开列证据清单、如何出庭应诉、如何撰写答辩状、上诉状和申请再审等。
“当时的反家暴立法、农民妇女土地权利立法、民众自下而上的呼吁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什么不能通过这样的法律途径,依法依规推动第24条的修改?”她告诉华商报记者,在败诉、维权失败的半年时间里,她逐渐意识到,如果不从根本上修改“24条”,在个案上再怎么努力,正义也很难得到伸张。
事实上,在过去几年中,关于“24条”的争议不断出现。“支持者大多从债权人保护的角度说受害是小概率事件,这是以牺牲少数人利益来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必然代价;一些持反对意见的专家学者从法律角度讨论第24条的不合理性和违反法律的正义价值。”李对说道。
“但如果夫妻串通逃废债务,真的占了这类案件的大多数吗?到底是串通逃债多还是无辜欠债多?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双方都没有拿出事实数据。”李认为,要想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认可,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数据。
2016年4月,李在微博上找到了一份简单的“24”受害者调查报告,找到了报告的发布者和,认识了一群同病相怜的人。当时,彭云设立的“抱团取暖”微信群里已经聚集了80多名“欠债人”。“大家都在屏住呼吸,想做点什么。”于是,在“抱团取暖”团的基础上,他们组成了今天的“24公益团”。
李这样描述这个群体的愿景:“学习改变认知,行动再造生活。我会牵手,尽我所能,推动24条的调研修改,重构夫妻债务规则”。她强调,群内不欢迎“沉浸在负面情绪中无法自拔”、“煽动司法对抗、鼓动群体和群友去上访等非理性行为”的人。
李解释说,之所以有这样的“群规”,是因为在早期其他“24”受害者的QQ群里,有一群人,他们习惯了在婚姻中放弃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一些人热衷于谈论他们的悲惨经历,群里充满了心灵鸡汤和健康文章。还有一些受害群体,有一群热衷于不择手段寻求案件解决的人。
在“24公益团”中,“老人”带领“新人”学习法律知识,同时引导他们告别创伤,积极生活。翻看群里的聊天记录,记者发现,他们谈论案件的方式几乎都很专业: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开列证据清单,如何出庭应诉,如何撰写答辩状、上诉状和申请再审等。收到的最新判决书会发到群里,群友分析,指出法官判断关键证据不相关的地方,如何机械适用“24条”。
“修改第24条,靠的是隐藏受害者作为公民的角色,走出去,从真正有话语权、决策权、咨询权的各方资源中,实事求是地反映24个问题,来推动法律的修改,来说服和推动他们重新发力。”李是在重申24个公益团体的核心价值观时这样表述的。
七版“借方”集团状况报告
2016年10月以来,在“欠债人”的持续参与下,“24公益群”陆续推出了284人版、527人版、1130人版、1556人版的实名有效问卷调查报告,并由群成员大量发往全国人大、政协、妇联、最高法等部门。
起初,李、等主要参与者想在原有问卷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对“债务人”进行实名调查,做出100人的有效大数据样本后再向公众发布。“这很难开始。很多群友害怕高利贷债主,不愿意用真名。一直没有办法破百。我和彭云只能先实名站出来,以作者身份发布一份79份有效问卷的报告。”李对说道。
这份包含了“债务人”人口统计特征和涉案诉讼特征的报告,为“24公益团”打开了一些局面,人们一直在积极寻求加入该团体。2016年8月,发布了第一份百人样本报告,包含106个有效数据。“我拿着调查报告去论坛讨论夫妻间的债务问题,把调查数据上报给相关领导和专家,得到建议后再和组员一起补充调查内容、升级问卷。”李介绍。
此后,从2016年10月至今,在“欠债人”的持续参与下,“24个公益团体”陆续推出了284人版、527人版、1130人版、1556人版的实名有效问卷调查报告,通过群友大量发送到全国人大、政协、妇联、最高法等部门。
2018年1月15日,就在“新解释”发布的前两天,第七版《中国30个省份1556名遇难者状况报告》发布。报告显示,在1 556名“债务人”中,84.3%为女性,15.7%为男性。75.3%的人受过高等教育,其中5.3%的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债务人”中有大学教授、法官、律师、军官、警官、教师、医生、记者等。“从干部、企业高管到外企白领、私企老板,什么都有。”
报告还显示,71.7%的受访者称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上,其中52%在100万元以上;超过47.8%的借款人因为各种原因跑路或者缺席庭审,完全没有地方质证,举证极其困难。债权人中,53%是职业高利贷者,4.9%的涉案债权人主张债权人与借款人的关系是婚外情,具有明显的恶意特征。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样本规模的不断扩大,冲销率降至1.3%,而贷款利率在年利率24%以上的高利贷债权占比上升至70.2%。
随着调查报告的不断更新,其群体也不断壮大。“已经划分了24个公益组,形成了一个行政组、专家律师组、几个省组和两个新组,固定在同心圆上。”李说,现在有1200多名会员。
群友的努力有了成果。李告诉中国商报记者,2017年两会前夕,“24条公益团体”收到了20多位省区市人大代表的回应,表示将以建议和议案的形式提出修改“24条”的建议。两会期间,45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5项议案,要求对夫妻共同责任“24条”进行审议。
为什么“24个公益团体”的声音能备受关注和重视?李认为,最重要的是各国专家学者的公开论文有理有据。同时,上述数据详实、表述理性的调查报告起到佐证作用,从实践后果的角度证明第24条的规定存在问题,事实上已经造成了不良后果。
NPC法工委推动修订“第24条”条款
受访者表示,“新解释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现象级事件,见证了人大备案审查制度的显著成效。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民间诉求良性互动的成功范例”。
李的律师在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同时,建议她再查看一下备案审查制度的资料。
“我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提出建议也是推动法律修改的一种方式。恰在此时,一个云南团友说,她从一个在当地人大工作的亲戚那里了解到,备案审查制度是切实可行的。我们已经确定立案审查是可行的。”
李在这位亲戚朋友草拟的初稿基础上,加上调查数据,重新改写,再请律师把关,最终形成了近5000字的建议书。她在信中指出,“24条”实施13年来,客观上过度保护了不规范的债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导向,损害了司法公信,背离了立法初衷,建议尽快予以纠正。
2017年2月,李以公民身份,一次性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了20封审查和建议信。“不仅是我亲自发的,还有群里发的,全国各地的群友都大量发来了。”
2月28日,在群友期待答复的时候,最高法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补充规定,明确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编造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的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李等人认为,该补充规定并未明确理解“24条”问题的实质,仍未明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和举证责任的两个核心问题,即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不用于家庭生活的,该债务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是什么?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最终债务性质的认定。
李把他2月28日对最高法补充规定的意见,加到了立案审查的建议函里,群友们又一次大量地发给了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主任梁莹曾表示,2017年以来,法工委每天都收到大量公民对“24条”的审查建议,“雪片般飞来。”他描述道。
2017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及2017年备案审查情况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4条”的情况也被列入报告。法制委主任沈春耀在作备案审查报告时透露,2016年以来,法制委共收到公民对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审查建议近千条。他们已与最高法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2018年1月1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的债务以其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人民法院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对债权人主张的,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也就是说,对“24个公益团体”最关心的两个问题进行了重新界定,将夫妻一方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新解释’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见证了人大备案审查制度的显著成效。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民间诉求良性互动的成功范例。”在“新解释”出来的当天,李在微博中写下了这句话。
她还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规划:“当务之急是严格执行‘新解释’。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对此类案件中的不借款人暂缓执行,希望各级法院积极创设再审便利,希望尽快在各级法院、检察院、妇联之间构建绿色特殊维权通道,化解矛盾。”此外,她还希望“新解释”能写入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记者王立芳)
本文标签: 为什么民事再审难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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