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3 | 评论:3
半岛全媒体记者尹姜开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婚姻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些矛盾无法调和,最终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其中一些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23日,半岛法律热线聚焦家庭纠纷,陆续有市民打来电话咨询。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就这些问题一一解答。
家庭纠纷琐碎而敏感。23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家庭纠纷。从早上9点开始,连接电话就一直在响。“我和王是朋友介绍认识的,然后第二年生了个儿子,没有结婚登记。后来我和王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住在一起。孩子出生后,他们和我一起生活,由我一个人抚养。王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想向他要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不久之后,律师王接到了一位女士的咨询。
“首先,你需要经过个人关系鉴定,确定孩子和你俩都有血缘关系。”律师介绍,如果亲子关系由鉴定机构鉴定,则女士、王和孩子都是血亲所生,其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了私生子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当承担抚养责任。”因为孩子年龄小,长期随母亲生活,孩子由原告母亲抚养比较好。因此,该女士可以向王主张支付子女抚养费。关于赡养费的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赡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在上午布线过程中,一个询问离婚后房产分配比例的电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结婚后,我和老公拿了按揭贷款买房。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为本人80%,对方20%。现在我们关系破裂,想离婚。如果分割共同财产,我觉得我应该享有房子的80%。对方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5:5分割。”对此,高贝律师分析,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双方分别对房屋进行了登记并办理了产权证,因此可以认定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了约定,因此该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所以,从法律上讲,离婚后女方可以拥有80%的财产,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上午的电话接了一个又一个,记者根据电话内容设置了几个典型案例,律师也给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梁女士的弟弟一年前同意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梁女士的弟弟抚养,女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侯亮女士的弟弟起诉称,女方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梁女士的弟弟无法提供女方的居住地址,导致法院无法送达。梁安琪的弟弟后来撤诉了。现在想问一下可以再起诉吗?如果你还不知道女方的地址呢?胜诉后女方不付赡养费怎么办?
律师说法:可以起诉要求赡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因此,梁女士的弟弟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再次起诉要求子女抚养费。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如果有困难,可以邮寄。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梁女士的弟弟可以和法官沟通一下,看能不能公告送达。判决生效后,女方仍不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定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孟女士与丈夫和公婆住在一起。1990年,老人的房子被拆了。按人头,放了两栋房子。原来,老人说每栋房子有两个房间。1992年左右,老人分了三个房间,孟女士和丈夫分了一个房间。孟女士一开始并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现在老人走了,三居室留了遗嘱,给了小女儿,也办理了过户。我觉得应该有我们三个房间中的一个,就算不给也要补偿。”
律师说法:拆迁协议一般是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按照当时的拆迁补偿政策,孟女士和丈夫应当享受相应的拆迁补偿待遇。然而,多年过去了,孟女士并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目前房子已经过户到老人女儿名下。孟女士的诉求很难实现。
80岁的杨先生的房子被大儿子占用后,现已通过法院判决将房子归还给杨先生,但大儿子拒绝将户口迁出房内,房屋买卖遇到障碍。
律师说法:待售房屋上的户口不能迁出,影响房屋出售。业主可以通过向公安部门申请,将房子上的户口迁出。
左先生2014年结婚,2019年离婚。婚姻期间,他和前妻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但买房后以没钱还贷为由借了很多钱,左先生也签了借款合同。现在左先生认为前妻以这种方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说法:我们知道按揭合同,是法院判决的,是他们夫妻共同债务,现在房子在评估拍卖过程中。若左先生无相关证据证明其被前妻欺骗、胁迫签订了之前的借款合同,则之前合同的签订是真实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这个拍卖是没有问题的,左先生也没有办法向对方索要50%的财产。如果左先生后来发现自己被骗或者妻子在进行这些民间借贷之前隐瞒了相关财产的转移,可以在知道这一情况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返还相应财产或者进行赔偿。
赵女士想离婚,她的女儿9岁,她想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子女抚养费应该如何确定?如果男方也主张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律师说法:离婚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法院会考虑赵女士女儿自己对孩子监护权的意愿。赡养费的支付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维护费数额。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王先生的父母生了三个儿子。2013年,老两口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王先生。2021年,王先生父母相继去世,现在想按照公证遗嘱继承房产。但大哥和二哥在2018年拿出了父母自拟的遗嘱,房子由大哥和二哥继承。王先生想问一下房子应该由哪个遗嘱继承?
律师说法:王先生父母立了两份遗嘱,一份是公证遗嘱,一份是自己写的遗嘱。两份遗嘱都是在《民法典》实施前立的。但被继承人在民法典实施后死亡。《民法典》颁布后,公证遗嘱如何与其他遗嘱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说明》中有论述& 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关于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23条规定: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立公证遗嘱,在民法典施行后立新遗嘱。其死亡后,因这些遗嘱内容冲突而发生纠纷的,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即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从这一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民法典》实施后订立新遗嘱的情况下,《民法典》的规定才适用。如果在民法典实施前订立多份遗嘱,而遗嘱人在民法典实施后死亡,则仍应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故本案以公证遗嘱为准,由王先生继承。
李女士与丈夫王登记结婚,生下儿子王1,今年一岁。王离婚时主张孩子抚养权,李是孩子的母亲,担心孩子抚养权。
律师说法: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应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子女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不适宜随其生活的;(2)有赡养条件的,没有赡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其他原因,孩子跟妈妈住确实不合适。因此,在无特殊情况下,王某1的抚养权一般会归李某所有。
市民李女士咨询,李女士父母共有一套房子。李女士的母亲于2009年去世。2015年,她父亲留下遗嘱,把房子留给了小女儿。李女士有五个兄弟姐妹。李女士咨询父母家的其他四个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
律师说法: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继承的房屋是李女士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母亲去世时未立遗嘱,李女士父亲的遗嘱可以指定其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由于李女士母亲享有的份额是无遗嘱的,不属于李女士父亲,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李女士和她的其他兄弟姐妹可以继承母亲的份额。
事实:
被继承人韩与安为夫妻,育有四子一女。他们相继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留下两套房子未分割。二儿子比老两口先死。二胎有一女韩某某。老两口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长子、次子的女儿、三子、四子和五个女儿。女儿一直和老两口住在其中一处房产里。另一所房子由四个儿子居住。由于作为遗产的两处房产未分割,三子起诉要求分割。
判断结果:
对于女儿居住的房屋,女儿应多得房屋评估价值的10%,其余90%由长子、次子、三子、四子和女儿平分,各得五分之一。另一份财产由继承人平分。女儿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女儿长期与老两口生活在一起,对老人照顾较多,贡献较大,等等。基于鼓励尊老爱幼,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和优良传统,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二审法院判决女儿多分得房产评估值的13%,其余继承人平均分得五分之一。
律师意见:
《民法典》第1130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被继承人提供生活主要生活来源,或者在劳务上给予主要帮助的,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主要扶养义务。本案中,二儿子先于老两口死亡,二儿子的直系晚辈血亲,即二儿子的女儿代位继承。老两口的女儿长期和老两口生活在一起,和老两口组成了生活共同体。经济、生活、情感上有更密切的关系,遗产分割时她得到的遗产更多。
事实:卢某与李某2原是夫妻,婚后生下儿子李某1。2015年,经人民法院调解,陆某与李某2达成调解协议。他们自愿离婚,儿子李某1由陆某抚养,李某2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500元。随着李某1幼儿园各项费用和物价的上涨,原本约定的500元抚养费已不能保证李某1正常入园及生活费。2020年,李某1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2将抚养费增加至1000元。李某2认为离婚后再婚生了儿子需要抚养,也需要赡养老人,无力支付过多抚养费。
结果:法院认为,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故判决自2020年7月起,被告李某2每月支付原告李某1抚养费700元,至李年满18周岁止。
律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由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约定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约定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支付能力的父母应予支持。(一)原育儿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儿童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求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本案中,陆某与李某2虽已离婚,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李某1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原抚养费已不足以支付李某1的正常生活,故法院酌情调整了李某1的抚养费。
事实:
原告周因与感情破裂,于2019年5月5日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因为被告不同意,原告后来撤诉了。撤诉后,双方分居,原告周住在父母家,子女由双方轮流抚养。由于夫妻关系没有改善,2020年,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并主张婚生子女和孙子女由被告抚养。庭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双方都不同意直接抚养孩子,坚持孩子由另一方抚养。
判断结果:
双方拒绝抚养子女,违反了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也违反了社会公德、公序良俗。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
律师意见:
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物质上的需求,更需要父母精神上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一)虽然第六十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由一方暂时抚养。”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从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护其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如果双方都拒绝抚养孩子,一般是不允许离婚的。
我发现家事对每个家庭都很重要,是家庭稳定的基础。在家庭纠纷中,往往涉及父母、子女及其近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所以,在纠纷发生之前,当事人很容易忽略证据的保留,比如房屋的继承问题。老人打算把房子留给其中一个继承人,但通常因为家庭等原因,只是口头表示意思,事后老人和子女也没有就此作出书面约定。这导致纠纷发生时,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1138条“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机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方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根据这一法律,建议当事人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尽量通过自己写遗嘱、代写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或者公证遗嘱等方式分配遗产。
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要求离婚的人很多。离婚纠纷中,一般需要处理夫妻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中的重中之重。抚养权归谁,关系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身心健康,法院一直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因此,建议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为好。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用。维护费一旦确定,就不是固定的。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数额的,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增加抚养费的,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协议或者判决中超过原数额的任何一方父母提出合理要求,对于子女请求有能力负担的父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标签: 找律师立遗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咬人画的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贴身侍从
2022-03-11 13:24:15 回复
母精神上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一)虽然第六十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由一方暂时抚养。”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从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护其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如果双方都拒绝抚养孩子,一般是不允许离婚的。律师的看法:高贝律师我发现家事对每
冷面君子
2022-03-11 14:43:43 回复
年,李某1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2将抚养费增加至1000元。李某2认为离婚后再婚生了儿子需要抚养,也需要赡养老人,无力支付过多抚养费。结果:法院认为,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
水手服
2022-03-11 18:11:40 回复
2009年去世。2015年,她父亲留下遗嘱,把房子留给了小女儿。李女士有五个兄弟姐妹。李女士咨询父母家的其他四个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律师说法: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继承的房屋是李女士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母亲去世时未立遗嘱,李女士父亲的遗嘱可以指定其法定继承人之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