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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经过多方考虑,北京律师徐昕决定接受吴的委托,介入“弑父案”的二审辩护。8月26日,吴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过多方考虑,北京律师徐昕决定接受吴的委托,介入“弑父案”的二审辩护。


8月26日,吴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3万元。


8月30日,吴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徐鑫向记者透露,吴案相关委托材料已于10月8日送到二审法院,法院可以阅卷的通知已经收到。


10月13日,新京报记者就接受吴委托的过程和刑事辩护制度的思路,与吴案二审辩护律师徐鑫进行了对话。


“我犹豫了很久才接受委托”[S2/]


新京报:说说接受吴委托的过程吧。他是怎么认识你,联系你的?


徐鑫:吴在看守所看了我的书《无罪辩护》,写信找我辩护。他在信中表达的主要意思是:第一,他要我为他辩护;第二,看了我的《无罪辩护》和《诗意的正义》两本书,结合自己的案例谈了一些体会。第三,他表示希望活下去,余生忏悔。在我们的案例中,这本书是由另一个客户的亲戚寄来的。吴与这位客户共处一室。


但是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接这个案子。9月初曲靖案开庭时,我也和罗翔教授讨论过。他劝我不要回答,怕我挨骂。但我终于回答了。


新京报:为什么犹豫了很久?你有什么顾忌?


徐鑫:一、此案难度很大,吴保命几率低;第二,很多人不懂为“坏人”辩护,害怕被骂,所以我犹豫了很久。我是10月8号把答辩程序邮寄到福建高院的。


新京报:你最后为什么决定为吴辩护?你的接受标准是什么?


徐鑫:因为我觉得,吴案不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鉴定等问题,更有助于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会问题,减少至亲相杀的悲剧。


刑事辩护被称为律师业务之冠,谋杀辩护可以算是刑事辩护中最重要、技术性最强、最具挑战性的一类。命案,冤案,怪案,大案,我认为有意义的案件,大致是我的受理标准。


之前近一年没接什么案子,最近只接了两个案子,苏继峰,苏小凤,吴临猗弑父案。这两个案子都是命案,都是法律援助。吴的案子还需要自己出差旅费。林一案是严重的冤案,而吴案虽不算太冤,但却有一定的意义。


“维持一审判决的概率大,但还有机会”


新京报:你提到吴案涉及司法精神病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在本案中的地位如何?


徐鑫:吴一审未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据我所知,原辩护人征求了吴的意见,而吴本人并不同意申请鉴定。但这只是一种异常现象,因为几乎所有人,包括吴都知道,吴保命的可能性,甚至是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被鉴定为精神病,而吴本人却不愿意申请鉴定。


二审的时候,我会申请对吴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我会征求法院的同意,提醒法官至少要避免“杀害一个精神病人”的非议。希望国内外知名精神科医生联系我,作为专家助理出庭,提出专业意见,判断吴是否为精神病人,病情严重程度,是否完全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新京报:对吴案二审结果有什么期待吗?


徐鑫:二审大概率维持一审判决,但吴还有机会保命。


新京报:你认为吴案“有意义”吗?它的意义是什么?


许昕:吴案是一个惨绝人寰的悲剧,不仅是吴本人的悲剧,也是吴佳婷的悲剧,值得全社会思考这种悲剧是如何形成的。我们的家庭教育,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问题,这样残忍的近亲会自相残杀吗?事实上,近亲相杀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这个案例值得冷静反思,以避免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S2/]


新京报:如何看待“律师为‘坏人’辩护”这种说法?


徐昕:吴是个“坏蛋”。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好”与“坏”并不容易区分,所以现代法治坚持以“无罪推定”为基本原则。如何理解如何为“坏人”和杀人犯辩护,关系到如何看待律师职业和律师制度。


不同的人对“不好”的评价不同。每个人都讨厌杀人犯,有些人特别讨厌强奸案的嫌疑人,有些人特别讨厌参与团伙犯罪的嫌疑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只要被抓,肯定是坏人。这样,律师只要为任何人辩护,就可能被指责为“坏人”说话,为罪犯开脱。推而广之,刑事辩护制度将无立足之地。事实上,为“坏人”辩护可能是刑事辩护的起点。


徐昕律师不是好人(对话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我为什么为“坏人”辩护?)

新京报:你说“为‘坏人’辩护可能是刑事辩护的起点”。这个怎么理解?


徐鑫:在法庭上,道德可以成为犯罪的理由,但不能成为定罪的依据。唯一的办法就是等案件通过法院终审判决,而且必须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在此之前,每个人都应该被推定无罪,他们有权依法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无论他们的道德多么恶劣,公众多么愤怒。即使他们没有精神病,即使他们罪大恶极,也有必要找律师为他们辩护,保护他们的诉讼权利。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只有为“坏人”辩护,才能防止无辜的人受到不公正的调查,为“好人”平反。现代法治以保障人权为首要目标。只有律师能够不区分“坏人”和“好人”,为所有“人”辩护,这才是每个人安全和正义的坚实保障。


记者│胡仙鹤

编辑刘梦洁

本文标签: 徐昕律师是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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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我能喝一桶水

    我能喝一桶水

    2022-03-11 20:44:52    回复

    经过多方考虑,北京律师徐昕决定接受吴的委托,介入“弑父案”的二审辩护。8月26日,吴弑母案一审公开宣判。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3万元。8月30日,吴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徐

  • 梦中遇鹿

    梦中遇鹿

    2022-03-11 19:02:21    回复

    因为几乎所有人,包括吴都知道,吴保命的可能性,甚至是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被鉴定为精神病,而吴本人却不愿意申请鉴定。二审的时候,我会申请对吴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我会征求法院的同意,提醒法官至少要避免“杀害一个精神病人”的非议。希望国内外知名精神科医生联系我,作为专家助理

  • 蓝泰瑶晓

    蓝泰瑶晓

    2022-03-11 08:55:43    回复

    那怎么办?

  • 农冰厚婕

    农冰厚婕

    2022-03-11 08:55:43    回复

    怎么啦

  • 劳芸咏坚

    劳芸咏坚

    2022-03-11 08:55:43    回复

    不气不气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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