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0 | 评论:1
休庭后,徐鑫想告诉被告解除合同,退出辩护,被一群法警制止。图来自网络
近日,一张“法警当庭对抗律师”的照片引发公众关注。7月15日,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新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还原画面。
7月11日,事件发生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王永明涉黑案的庭审现场。
2019年4月,包头警方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13项罪名将王永明等人移送起诉。王永明的女儿说他是被陷害的,一直通过各种渠道维护父亲的权利。
在本案庭审中,包括徐新在内的法律专家参与了辩护。在庭审过程中,案件本身逐渐失去焦点,本案代理律师与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的冲突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法警和律师之间的法庭对抗
中国新闻周刊:网上流传一张你和法警对峙的图片。然后发生了什么?
徐鑫:从7月2日的庭前会议到7月4日的开庭,控辩双方冲突激烈,法院和检察院出现了很多违法现象。7月11日上午,我觉得违法行为太严重,不能容忍,于是提出撤案。之后,冲突更加激烈。
当我提出退出辩护时,我问被告王永明终止合同的原因,他是否同意。这是完全允许的,应该得到法院的保证。但是突然,一群法警围住了我,不让我说话。法警队长指着我说我不懂规矩,其他法警也喊。
当时,法庭休庭,我说,被告王永明,我刚才提到我要终止与你的合同,他们没有任何警告就停止了虐待。当时我就站在那个地方。其实我也有点无奈,也没人拦他们。然后我就拍到一群法警站在我对面的照片。
中国新闻周刊:庭审怎么样?
徐鑫:我们提出的任何有法律依据的申请或要求都会被拒绝,就是不让你说话。如果你举手发言,你将不会被允许发言。在这个过程中,还有法官限制发言时间的问题,说一个人只能发言20分钟。这是非法的,没有根据的。根据法律,应当保障辩护人的发言权。没有法律说可以给辩护人发言的时间。
中国新闻周刊:不会是因为要播检察官索贿的录音吧?
徐鑫:没有,我很晚才知道这个录音,因为这个涉嫌受贿的录音中间牵扯到包头当地的一个律师,他的家人不想牵扯到他。11日中午,有律师从家属处拿到了检察官李某耀涉嫌受贿的录音。他们紧急商量,想在下午抛出这个重磅炸弹。
有律师向公诉人申请回避,因为他涉嫌索贿30万元。录音内容是作为中介的律师与家人的一段对话,通过律师,建议家人汇款。当时我们想放这段录音。一开始审判长同意了,但是旁边的两个法官制止了。后来,王振江律师想趁他们不注意时悄悄播放。法庭响起录音的时候,法官很紧张,就让法警冲上去抢他的电脑和麦克风,整个电源都拔掉了。
中国新闻周刊:控辩双方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徐昕:非常多。例如,律师李爱军和李奇珍被非法剥夺了辩护资格。
另外,我们在庭前会议上申请了检察官的回避。法院在开庭前应就是否回避作出决定,但法院没有这样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本案必须由陪审团审理,使用七人合议庭。然而,三名法官审理了这一案件。
再比如,庭审前,我们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这个问题在庭前会议中根本没有涉及,直接违反了庭前会议规定第一条的最后一句话。被告人、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时,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至少十日送达辩护人和被告人。这是强制规定,但发给我的起诉书是7月2日,7月4日开庭。
这样的违法行为不胜枚举。我们提出,一举手发言,法庭就不让我们发言,也不让我们警告,第二次警告之后又是训诫,导致包头案庭审中双方矛盾日益激烈。
后来我提出先解决辩护人的回避问题,让辩护人重返法庭,他们不同意。第二个建议是司法公开,庭审直播。他们也不同意。
中国新闻周刊:当时冲突有多远?
徐鑫:中等强度的时候,法庭一宣布休庭,一个检察官助理就在法庭上骂律师是法盲、文盲、流氓,检察长也骂。这在之前的任何一次答辩中都没有发生过,这是有录像记录的。当时我们要求复制视频,法院一开始同意了,后来拒绝了。
甚至,还发生过男法警殴打女被告的案件。席间,第二被告石表示,一名男法警殴打她,令人无法理解。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有男法警押送女被告,而应该由女法警押送,这是非常恶劣的事件。
涉嫌“未经审判就预断”[S2/]
中国新闻周刊:我看到你在之前申请了检察院的撤诉
徐鑫:对,我们有矛盾,向检察官申请回避。原因很多,比如起诉书内容存在严重错误。、贝贝等谥号,宋、老乔等俗名都认定为谥号。
我们要求检察官撤回起诉。但他不知道如何做出退出的决定。他应该写给申请人的。他给法庭写了信。
然后,我们让他送过去。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他在送达撤诉决定书后申请复议,但他就是不送,明知不合法,我们又指出他要坚持,肯定会产生矛盾。
另外,公安机关叫“东安机关”,兵写“宾”,月写“年”...当然,更严重的是,没有区分有组织犯罪和个人犯罪,没有区分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的具体事实不明。
中国新闻周刊:如果如你所说,你的举证和上诉被反对,不允许你发言,你在庭审现场做了什么?推进什么?
徐鑫:从7月2日的庭前会议到7月12日我取消委托,中间冲突不断,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今年3月17日,他们召开大小三大臣会议,称“已就本案是否涉黑达成统一共识”,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统一共识,此案不审即决。
这种情况下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庭审地点违法——基层法院借用包头中院审判庭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上级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下级法院的二审案件,但下级法院不得借用上级法院开庭审理。
此外,案件收费涉及包头中院生效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强制公证、债权文书40余份。本案涉及包头中院民事法官,在包头中院审理此案不合适。
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些民事法官审理了王永明提起的民事诉讼,并作出了生效判决。所以,他是我们所谓的刑事案件的证人。我们能传唤这些法官作为证据吗?
中国新闻周刊:这和你后来提出的管辖权变更有关吗?
徐鑫: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有40多份,下级法院刑事法官审判上级法院民事法官,应该回避。我们提出变更管辖,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和高院目前都没有做出这个决定。
中国新闻周刊:你怎么看待李永恒和其他律师后来的遭遇?
徐鑫:律师已经解除委托,都去呼和浩特了。他们直接去酒店律师室给别人执法,说要追回律师费。
他们怎么知道别人有哪个酒店?房间号是多少?随便闯进来。这是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是违法的。即使要查封律师费,也要被律所冻结,要有生效判决,是赃款。警察无权直接扣押。
我想直播庭审
中国新闻周刊:你们行业对这个案子反应很好
徐鑫:是的,我们所有的律师都经历了很多审判,没见过这么武断的法庭。
中国新闻周刊:后来你和王永明解除委托关系了吗?
徐新:对,取消作为他的辩护人的委托关系,改为他的申诉代理人的身份,就是代表他和他的家人起诉本案中的违法现象。7月13日,我去包头市检察院和包头市信访办控告他们违法。14日,我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监察委反映违法情况,递交了公诉人涉嫌索贿30万的申诉材料。
中国新闻周刊:当时你是怎么接这个案子的?
徐鑫:包头的律师让我进的。他们认为此案基本不构成犯罪,他们认为这是错误的。最初,我无法下定决心,但在四月,他们逮捕了王永明。居然接到十几个病危通知,随时有生命危险。本来他就不符合逮捕条件。我是为了保命才进入这个案子的。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不认罪?
徐鑫:我们十几个律师进入这个案子后,经过我们的研究,一致认为这个案子明显不“黑”,基本上所有的指控都是没有根据的。
中国新闻周刊:除了你,还有多少律师解除了委托?
徐鑫:外地律师一共16个。7月12日我取消了委托。除一名律师请假到合肥参加庭前会议外,其他14名律师全部结束委托。大家都没遇到过,也不能容忍这种违法行为继续下去。
中国新闻周刊:您认为国内审判改革的实质性进展是什么?
徐新:[/s2/]因为我也是法学教授,所以我研究中国司法改革很多年,每年都会发布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我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有两个非常高的评价:
首先,死刑复核制度被撤销,减少了大量死刑;二是最重要的改革,即司法审判公开。中国的公审做得非常好,尤其是直播审判。
我们讲司法改革,讲审判集中化,讲改革成果,核心是审判,第一条就是公开审判。(包头案)这个法庭,240个座位,每天旁听的人不超过10个,还在限制公开审判,更别说直播了。如果司法能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就应该直播,让全国人民都看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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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涧水
2022-03-11 11:06:59 回复
外,案件收费涉及包头中院生效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强制公证、债权文书40余份。本案涉及包头中院民事法官,在包头中院审理此案不合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些民事法官审理了王永明提起
风吹尘飞
2022-03-11 18:24:36 回复
有法官限制发言时间的问题,说一个人只能发言20分钟。这是非法的,没有根据的。根据法律,应当保障辩护人的发言权。没有法律说可以给辩护人发言的时间。中国新闻周刊:不会是因为要播检察官索贿的录音吧?徐鑫
約妹妹Play
2022-03-11 10:51:54 回复
法现象。7月11日上午,我觉得违法行为太严重,不能容忍,于是提出撤案。之后,冲突更加激烈。当我提出退出辩护时,我问被告王永明终止合同的原因,他是否同意。这是完全允许的,应该得到法院的保证。但是
傻乐
2022-03-11 15:04:22 回复
容是作为中介的律师与家人的一段对话,通过律师,建议家人汇款。当时我们想放这段录音。一开始审判长同意了,但是旁边的两个法官制止了。后来,王振江律师想趁他们不注意时悄悄播
别再扑进别人的怀里了
2022-03-11 10:45:46 回复
师请假到合肥参加庭前会议外,其他14名律师全部结束委托。大家都没遇到过,也不能容忍这种违法行为继续下去。中国新闻周刊:您认为国内审判改革的实质性进展是什么?徐新:[/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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