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1
编辑:赵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有人问这样的问题:“某某因杀人被警察逮捕了。我无法想象律师会为这样一个坏人辩护。”每当听到这种说法,我总会想到从以下三个方面给大家解释律师要为公众口中的“坏人”辩护些什么。
第一,老百姓口中的坏人和刑事犯罪中的坏人一样吗?
老百姓口中的坏人和刑事犯罪的坏人是不一样的。在刑事犯罪中,没有坏人,只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检察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成为被告的时间为准。虽然他们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但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被法院依法认定有罪之前,他们都将被视为无辜者。大家听到这个可能会很惊讶,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在任何一个,从共和国总统到总理再到每一个普通百姓,都需要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几乎没有人能够用证据证明自己或者他人从未犯过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所以当我们认为一个人犯了罪,就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个过程需要在法院做出判决的时候明确。在此之前,我们不能主观指责。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辩护权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所谓辩护权,是指指导刑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从事实、证据、法律、刑罚等方面对被指控和被查处的犯罪进行辩护、反驳和反驳,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合法处理的权利。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辩护人。”所以,辩护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以好坏,甚至不以法院判决后的罪与非罪为转移。辩护权可以放弃,但不能剥夺,不管是基于什么借口。
三、法律为什么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权?
一个人从被公安局调查到受审的整个过程中,面对的都是权力的专业人士,比如侦查阶段的公安,起诉阶段的检察院,审判阶段的法官。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面对这样的对抗时,显然处于弱势地位。这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知道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司法人员不能依法办案,谁来监督?
我们经常听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事实上,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体现了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实质正义就是犯罪的人受到惩罚,无罪的人不被定罪,做到罪与罚相匹配。程序正义是指程序的公平,即诉讼参与人充分有效地参与诉讼,程序得到遵守,在程序违法时能够得到救济。
法律不仅追求实体正义,也追求程序正义。当二者发生价值冲突时,法律优先考虑程序正义。因此,在律师为“坏人”代理的情况下,不仅可以实现“坏人”的权利,还可以监督公权力的滥用(如刑讯逼供),确保程序正义,从而促进法治建设。
本文标签: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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