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2 | 评论:2
本地上市律师协会:
我省2021年律师职称评审将于今年下半年进行。为确保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查范围
广东省律师高级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1 .全省律师正高级(一级)和副高级(二级)职称评审工作;
2.市司法局委托的各级中级(三级)律师职称评审工作;
3.省级涉外社会代理部门委托的律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
申报条件
申请人律师可以查看个人的执业年限、成绩、学术成就等。符合报考条件根据2020年律师职称报考条件(附件1),建议符合报考条件的律师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2021年具体实施的申请和审核条件要求,以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其中,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律师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从2021年起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并且需要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习获取(2021年12月31日下线,逾期系统不提供补充课件); 专业不低于42学时,每年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律师继续教育专业学习即可获得,但学习证书需上传至继续教育系统进行上课认证;个别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需在“广东省职业继续教育网”学习。
律师提交的学术成果应体现律师职业的专业方向。其中,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有一定影响力或社会认可度的期刊)上发表,或在《广东律师》等省级以上法律期刊上发表。作品应该出版并向公众发行。现职称资格认定前发表的论文和著作不能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学术成果材料。
三。
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2广东律师职称申报流程图。除纸质申请材料外,申请律师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关于网上申报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服务指南”。
由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专门的职称申报系统,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广州市律师仍需在其门户网站(www.hrssgz.gov.cn)的“业务专题”栏目下的“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四。
相关事项
1.由于省人社厅尚未发布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通知文件,本通知参考发布2020年相关工作内容,供拟申报律师参考,提前做好准备。2021年拟实施的申请审核的条件、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2.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各律师事务所,并请各律师事务所告知本所律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申报律师熟悉申报条件和程序。
如对律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定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律师高级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张晋言,020-66826942。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供参考)
2.广东省律师职称申报流程图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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