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81 | 评论:1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五险”之一,可以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雇主必须为每个雇员投保。
一旦发生工伤,员工或其遗属可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金赔偿,为您提供暖心保障。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了解工伤保险的使用
小布给你送上工伤“知识点”。
将向您介绍
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办证申请等。
来了解一下!
要求
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如何规定?
回答
金华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
要求
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回答
用人单位计算工伤保险费的核算依据是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工伤保险费率:行业差别费率标准。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不同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本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机制。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和工伤发生率,核定本年度应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同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越好,具体适用的费率档次越低;相反,可以提高适用的费率等级。
要求
治疗工伤需要注意什么?
回答
参保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在未经批准的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治疗期间,职工应当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即检查伤口的哪个部位;合理用药,工伤治疗费用应符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非工伤的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
要求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回答
金华市的劳动者发生事故后可以通过电话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伤鉴定中心)举报,24小时热线电话为82366101。
(注意!申报工伤和申请工伤认定不一样。要享受工伤待遇,必须正式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因特殊情况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的延长期限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要求
用人单位未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应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工伤认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里,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期间,是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的期间。
来源|金华人社
编辑|傅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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