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4 |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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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强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导读:近期,我们所代理的案件中,遇到了不少这样的案例:在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村委会未经法定民主程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况,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内容,如:承包期过长、成本过低等。这已经严重侵害了村民的集体利益,存在严重或者涉嫌犯罪的情形。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意识到类似问题的严重性,并出台了相关规定,清理非法和不合理的集体土地合同。
上述合同是否合理,经进一步探讨,还可能涉及村委会成员与非集体组织成员恶意串通,危害村集体或村民个人利益。从很多实际案例来看,有些10年以上期限的合同,从签订后就一直不为村民所知,甚至承包方没有交费,也没有开发土地,直到出现征地等特殊问题,合同才会被翻出。
针对以上情况,村民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村委会组织法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将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时,应当经过村民民主决议,也就是说,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
因此,未经民主程序签订的集体土地合同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作为村民,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其无效。
但在实践中,法院不会完全支持村民或村委会要求确认无效合同的请求。为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法民字第15号《关于农业承包合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依照本规定第二条提起的案件,发包方违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越权承包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但对司法解释第二款进行了补充,认为“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方实际已进行大量投资,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可以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该司法解释的有效期为1999年至2008年。据此,部分法院对该范围内签订的所有合同均适用本解释,特别是对一些签订时间较长的合同,不支持确认合同无效。但完全按照司法解释来判断并不是很妥当,容易导致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毕竟司法解释已经失效,在适用的时候,不仅要看司法解释,还要看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以及公平原则。
当然,也需要强有力的证据和审判技术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说服法官。所以村民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和律师沟通,得到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自己的诉求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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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农村土地纠纷需要请什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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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秃顶渣男
2022-03-11 12:07:32 回复
■点击标题“关注”右上角“再明律师事务所”,私信回复“咨询”,即可享受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作者:史强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导读:近期,我们所代理的案件中,遇到
夜深思公子
2022-03-11 08:58:21 回复
点,说服法官。所以村民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和律师沟通,得到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自己的诉求得到认可!版权所有:本文为北京再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如果您觉得您的赔偿不合理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了解更多”进行免费咨询,我们将为您带来最专业的法律帮助!
你像雾像雨又像风
2022-03-11 14:50:59 回复
司法解释第二款进行了补充,认为“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方实际已进行大量投资,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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