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1
编辑: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利密切相关,而且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因此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夫妻有共同借款意思表示的,按照共同意思表示确定。没有明确表示共同意志,但推定夫妻有共同意志是在家庭代理的范围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事后一方追认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推定夫妻有共同意志的借款用途,即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经营,以此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二。以下是夫妻共同债务常见的特殊情况: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无论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实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者债权人能够证明,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是分居,但一方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而发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合法经营活动造成损失而产生的负债,无论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或者禁止的经营活动而遭受损失所产生的负债,如果该活动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或者夫妻一方从事该活动,但另一方明知不反对,该类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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