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8 | 评论:3
一男子骑别人解锁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因为他得不到保险理赔,只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近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0年12月,董和朋友龙约好一起出去玩。龙某为了省点脚力,扫走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由董某背着。经过鳌江镇的路段时,董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个老婆婆。因躲闪不及,将她撞倒在地,导致其左腿骨折,右腿挫伤,膝关节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董负事故全责,奶奶无责任。
经查,该共享电动自行车为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已向保险公司投保骑车人意外伤害保险。险种包括团体意外险、附加医疗及住院补贴险、人身意外险中的附加个人责任险。
奶奶将董及保险公司诉至平阳县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保险公司辩称,虽然公司为骑行者投保,但保险赔付必须满足几个条件:通过认可的官方平台注册,接受使用协议,成为注册用户;通过正常车辆使用流程获取并实际使用官方平台提供的车辆;认证用户与实际用户一致。车辆解锁人是龙某,但实际使用车辆的人是董某,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侵权人应当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进行赔偿。在这起事故中,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认证用户与实际用户不一致。董作为本次事故的侵权人,不符合约定的投保条件,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董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3943.82元。
(周)据
来源:蚌埠检查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属于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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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5:3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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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09:03:06 回复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侵权人应当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进行赔偿。在这起事故中,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认证用户与实际用户不一致。董作为本次事故的侵权人,不符合约定的投保条件,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董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3943.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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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11:4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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