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5 | 评论:2
律师代理费的三种方式
1.律师代理分为计件收费(适用于部分无标的额案件和标的额较小的案件);
2.按照标的金额收费(按照当地司法机关、发改委等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自己可以在网上找很多资料);
3.有两种类型的风险因素:
A.全风险代理,委托时不收费。胜诉后,按照双方约定收取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费的上限是30%。
B.半风险代理:委托时收取部分费用,案件执行到位后按约定比例收取相应费用,远低于全风险代理。三种收费方式中,第三种收费方式金额最高。
第十一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在得知政府指导价(即正文第三款第二种情形中的收费方式)后,仍要求委托人实施风险代理的,可以实施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申请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支付与独立案件或者整案相关的赡养费、扶养费、救济费、工伤赔偿金的;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
风险代理人
显然,上述三类民事赔偿几乎不存在风险,所以这些明确规定律师不得使用风险代理费。另外还有一些良心律所,都是从百度知识搜出来的。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不作为风险代理。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案件一般不适合第一风险代理人,第一风险代理人本身就是受害人。但这种成功率极高的案件,仍然采用极高的收费方式,显然是不合理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部分公司让应聘者选择这种代理方式。
作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于风险代理的正确做法是什么?按规定说清楚。众所周知,不要刻意隐瞒,然后再决定是否使用风险代理作为收费方式。
本文标签: 为什么交通事故中律师喜欢用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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