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9 | 评论:1
在工作中,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生产加工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保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措施。但是现实中有些单位是不参加工伤保险的,那么职工有了工伤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缴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以未缴纳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按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民事赔偿,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标准执行。
同时,规定对用人单位设定了缴纳期限,并对预期缴纳的部分征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所欠款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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