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2
以前处理复杂的案子是不治之症。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暴力冲突。当事人甚至说“他不让我们活,那我们就不活了”。听到这里,我心里一颤,赶紧安慰、劝说当事人。我们会尽力争取最大的权益。
(1)在房屋拆迁中,原告是李济仁,我们代表被告。被告认为,按照传统习俗,原告“嫁”出去,不再享有任何权益。当时原被告近20年互不往来。不知何故,原告恨之入骨。2020年,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搬迁权益。
(2)原告第一次起诉时,经过两次开庭和现场勘验,发现遗漏了重要当事人,此次原告选择撤诉。
(3)原告撤诉后立即提起第二次诉讼。在第二次诉讼中,原告列举了13名被告,经历了数次开庭和数次调解,包括法院调解和上门调解,但均调解失败,约5次;法院也很谨慎。告知各种情况后,其无奈做出一审判决。原告享有拆迁权益和一定份额。
(4)一审判决后,对被告进行了分析。虽然拥有权益,但被告要想活下去或者获得财产权益,需要再到法院打官司。被告不再上诉,但在上诉期间,原告持判决书两次前往涉案房屋要求强制居住;被告不同意,双方又发生了争执。被告两次报警,他们都解决不了。无奈,被告上诉。
(5)二审时,开庭前,与二审法官沟通案件情况,询问二审法官看能否进行调解,并将双方矛盾反馈给二审法官;二审时,法官进行了漫长的调解,但无奈,双方矛盾很深;二审后的日子里,法官多次与双方律师沟通。当调解意见接近达成时,新的情况出现,二审再次调解失败。
(6)双方矛盾很深。如果他们不小心,可能会发生暴力事件,二审法官也非常谨慎。我们也表达了我们的关切;反馈我们的想法和意见,希望能妥善解决,避免暴力冲突。
(7)此后不久,我收到了二审判决书。虽然维持了一审判决,但二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巧妙解释,原告享有搬迁权益,但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维护和平的生活环境,遵循公序良俗,原告不应强行占有房屋,原告的居住权益可以通过另案解决。这是解决最根本的矛盾和关键点,一个想住进去,一个坚决不让。二审法院巧妙地一句话就解决了。真的很好。
(8)此后,原告不再强制入住,而是提起诉讼。
这个案子越来越大。所幸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诉讼目的基本完成。
当官的断家务事难,家事案件真的难。
1.宅基地能不能拆迁,主要看是人还是户口。只要以它为基础的人享有权利和利益;但是,如果单独的账户在里面,你不一定享有权益;要考虑房子的来源、贡献、现有使用人等多方面因素。
2.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法院的判决不仅要考虑法律方面,还要考虑案件的和解,要以一种价值观为导向。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