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审前准备程序修正案的解读与建构[编者注]本文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不久形成的。是我对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规定的反思。有些内容现在还不是很成熟,但即便如此,这些基本的东西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实现。为保持文章原貌,仍转载全文,
(2月16日)在持续4个多小时庭审后备受关注的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青岛中院休庭,法官未当庭宣判2016年11月3日凌晨,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被告人陈世峰后因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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