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两个案件的被告都是同一家公司,案件事实基本相同。两起案件中,原告均以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在劳动仲裁阶段,仲裁委员会因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的申请。原告不服,以劳动争议为由诉至法院。承
这是一个网友后台提问的问题,我想这个题目要问的是为什么法律要规定三年的诉讼时效,假如欠债人故意拖延不还,那么时间又过了三年怎么办?其实,这是债权人对诉讼时效一知半解,所以才会形成这样的理解。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欠条并没有失效之说,诉讼时效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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