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前的准备1.※预审分流1、无争议,符合督促的督促。2、可调,及时采取调解解决。3.根据情况选择简单或普通。4.答辩期届满后可以组织证据交换,庭前会议不是必经程序。5.庭审前对法律的质证意见的证据,应当认定为质证。※第二,证据交换1.时间
2020年8月3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善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强化当事人本人和证人出庭参加诉讼。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应加强当事人自身到庭接受调查询问,并要求借贷双方就借款协议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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