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泽民律师:广强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李蒙:广强经济犯罪防御研究中心研究员摘要:人的一生中,也许最可怕的时刻就是面对公权力的指责和挑战。平等主体之间的斗争并不可怕。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即使短暂功亏一篑,未来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八条也规定:“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规定的这一制度不仅是保护被告人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当事人因民事权利或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4.互相辩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
债务纠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主要的一种纠纷,一些债务人可能因为资金周转不畅或投资失败而欠下大量债务。那么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无法支付法院判决的欠款需要坐牢吗?还是坐牢就能还债?神奇律师给你解答。 1。债务暂时不够怎么办?律师:债务尚
十佳辩护词丨肖某某、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重审辩护词刑事辩护研究包含在主题#律师实务44目录中关注我们四川省律协2019年度十大辩护词基本事实2016年10月1日21时许,肖某某、刘某某在肖某某经营的“小院茶园”就餐。荣某某无故进入茶园,
一、量刑过重二审辩护词先写还是上诉状先写你可以上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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