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律师行业中存在着所谓的风险代理案件的现象,有越来越多的发生的趋势。说到底这是有的律师法律服务素质低下的表现。本人对于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的观点不予赞同。理由如下:一、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的根本原因是有的律师自身的法律服务素质低下。如果律师
杨女士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丈夫的刑事申诉案件,前期垫付了50万。后来她发现律所没有尽到责任,然后电话微信就失联了。故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聘请律师的协议全部无效;律师事务所将退还律师费50万元。11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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