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以出资方式处置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根据产业政策,须由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
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
1、以出资方式处置
《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根据产业政策,须由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
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2、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应当采取出让或者租赁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情形是:国有企业改造或者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在改制中组建企业集团;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国有企业采用租赁经营方式;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
以出让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交纳土地出让金
改制企业选择租赁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所属关系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
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转让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办理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3、以保留原划拨方式处置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可以采取保留原划拨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情形是:(1)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2)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合并,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3)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中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4)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其中第(2)、(3)、(4)项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859号文件,国有划拨土地的处置按照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办理转让手续;需要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令第9号)核定,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土地划拨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允许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付改制成本,安置职工...

自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的法律开始越来越健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对这些法律有所了解,尤其是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就要拿出法规条约来按照法律办事今天小编要说的既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法规条款的问题,看后保证能让各位读者朋友们在以后的日子里解决好这类纠纷,那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法规条款的问题吧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法规条款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

处置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 根据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七日土地管理局令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土地使用权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并已办理土地登记,企业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尚未登记的,企业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审核,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使用权除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外,采取其他方式处置的,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企业应委托经土地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证的、具有相应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所谓土地资产处置,是指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对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一定的方式和原则进行处置虽然处置土地资产也采用划拨、租赁和出让等方式,但与《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规定的增量土地的划拨、租赁、出让等用地方式不同,是为了改革企业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而进行企业土地产权的重新界定和调整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有以下四种:(1)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在出让年期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而且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分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可以十分清晰地确定和国有企业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