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3
该报高级记者林平
[编者注]
法治改革是不断更新的。2021年12月,***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司法公正,司法解释权的正当行使是司法公正的保障。论文观察到,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发布了许多新的司法解释,推动了认罪认罚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羁押必要性制度、企业合规试点、生态环境保护禁令、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制度、减刑假释实体审理、反垄断司法规制等重要问题的司法更新。
在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该报特别推出法治改革年度盘点,邀请20余位从事法学研究和司法观察的专家学者,就检察改革的司法实践问题和前沿问题撰文分析,建言献策。
针对“将死刑复核引入法律援助制度”这一话题,我们特别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董坤撰文讨论。
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统筹落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
“这是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后,刑事诉讼辩护权的又一次跨越式发展。"董坤在专著《刑事司法改革的里程碑:将法律援助引入死刑复核程序》中指出,将法律援助制度引入死刑复核程序,填补了死刑案件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块拼图",真正实现了死刑案件法律援助辩护的"全流程"、"全覆盖"。
死刑案件事关生命。在董坤看来,将法律援助引入死刑复核程序意义重大,但既然刚刚起步,未来应该有更多的体制机制和配套规范有序跟进。他直言,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权利的维护还存在不足。比如阅卷权保障不足,法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不规范,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流程过于封闭等。“随着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上述权利保障方面的不足应该以此为契机进行弥补和完善。”
同时,董坤还建议进一步明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程序和范围。省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省级律师负责本辖区内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辩护。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期间和复核后履行监督职能。因此,董坤呼吁发挥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辩护中的监督作用。
以下是董坤写的全文:
2022年1月1日,备受关注的《法律援助法》正式生效。其亮点之一是将法律援助引入死刑复核程序,规定死刑复核案件中,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担任辩护人。这是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之后,辩护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又一次跨越式发展,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将法律援助制度引入死刑复核程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对于人命关天的死刑案件,一直为公众所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一直高度重视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加强死刑案件中的人权保障一直是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政法领域各项改革。在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法律援助一直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律援助列为司法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
新颁布的《法律援助法》将法律援助制度引入死刑复核程序,让刑事被告人有机会在诉讼的“最后一公里”获得法律援助。既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告人在死刑复核阶段的权益,又能有效提高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现实需求,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刻体现了党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宗旨。
将法律援助制度引入死刑复核程序,体现了中国“恩刑慎杀”的优良传统。中国自古就有“慎刑杀”的传统。早在西周时期,统治者就提出了“明德慎刑”的法律思想,认为“以人为本,爱惜人命”应该是必由之路。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演变为“地方各级司法部门判处死刑的案件,要逐级上报中央司法机关或皇帝复核”的死刑重复制度。我国现行的死刑复核制度与古代的死刑复核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具有内在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两者都通过规定死刑必须报最高司法机关来控制死刑的数量,强调司法机关处理死刑案件的严肃性和判决死刑的审慎性。
这部法律援助法吸收了“宽严相济、慎杀”的传统法律思想,强调不仅要认真审查死刑案件,还要赋予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辩护的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全面保证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避免误判错杀,坚持少杀慎杀,充分体现了立法对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将法律援助制度引入死刑复核程序,是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早在1979年,中国制定《刑事诉讼法》时,就规定了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辩护制度。但当时的法律援助辩护仅限于审判阶段,直到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法律援助辩护才从审判阶段延伸到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但此后并没有太多新的突破,尤其是死刑案件,法律援助辩护一直止步于一审、二审阶段,没有从审判阶段延伸到复核阶段。仅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法律援助法》从法律层面将法律援助制度引入死刑复核程序,填补了死刑案件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块拼图”,真正实现了死刑案件法律援助辩护的“全流程”、“全覆盖”。而且该法第二十六条还对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提出了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和相关执业经历等多项条件和要求,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从多方面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援助法生效的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简称《规定》),配合了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可见各机关对这一制度的高度重视。将死刑复核程序引入法律援助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刚刚起步,应该有更多的体制机制和配套规范跟进,才能保证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一是切实保障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权利。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为保障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办法》(简称《听取意见办法》),在实践中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权利的维护仍存在不足:一是阅卷权保障不足,实践中法官根据辩护律师申请安排阅卷的时间灵活,有时安排时间过晚,影响律师随后会见被告人和提交辩护意见;第二,法庭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不规范。实践中,在一些死刑复核案件中,法官助理听取意见,部分执法法官在阅卷前听取意见,影响了辩护律师意见的效果,减损了死刑案件复核结果的公信力。三是死刑复核过于封闭,部分辩护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明确,如法官阅卷、被告人提审、申请调取证据结果、合议庭成员名单等。,妨碍了他们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影响了辩护效果。随着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上述权利保障的不足应当以此为契机进行弥补和完善,实质性保障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和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
第二,进一步明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程序和范围。《规定》第三条规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应当指派律师以适当方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至于指派律师的适当方式,规定并不明确。目前,我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是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的,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都是指派律师办理各地的法律援助案件。如果按照各地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案件似乎应该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北京本地律师来完成。但有三个问题:一是北京是否有足够的“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办理全国范围内的死刑复核案件;二是这是否会导致我国死刑案件数量泄露的隐忧;第三,北京律师需要去当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如果时间和交通成本过高,是否会影响法律援助辩护的有效性?我更倾向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各省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本省律师负责本辖区内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辩护,以解决上述问题。但阅卷、会见执法人员等问题仍需重视并妥善解决。
第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辩护中的监督作用。从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来看,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但检察机关尚未参与其中。事实上,法律援助法规的颁布,增加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期间和复核后履行监督职能。随着死刑复核程序中法律援助辩护的开展,检察机关增加了一项法律监督工作,即法院等机关是否为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提供了实质性的法律援助保障。比如,检察机关要监督高级人民法院是否有效履行了告知义务;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后,最高人民法院是否及时告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要求等。
责任编辑:钟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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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英雄心
2022-03-19 09:19:16 回复
指派律师的程序和范围。省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省级律师负责本辖区内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辩护。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期间和复核后履行监督职能。因此,董坤呼吁发挥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辩
抚剑听風
2022-03-19 13:40:20 回复
报中央司法机关或皇帝复核”的死刑重复制度。我国现行的死刑复核制度与古代的死刑复核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具有内在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两者都通过规定死刑必须报最高司法机关来控制死刑的数量,强调司法机关处理死刑案件的严肃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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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9 08:02:58 回复
法官在阅卷前听取意见,影响了辩护律师意见的效果,减损了死刑案件复核结果的公信力。三是死刑复核过于封闭,部分辩护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明确,如法官阅卷、被告人提审、申请调取证据结果、合议庭成员名单等。,妨碍了他们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影响了辩护效果。随着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上述权利
八九野马
2022-03-19 08:59:45 回复
监督的工作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期间和复核后履行监督职能。随着死刑复核程序中法律援助辩护的开展,检察机关增加了一项法律监督工作,即法院等机关是否为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提供了实质性的法律援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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