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3 | 评论:3
如果你看过香港的法制剧,你可能看过类似下面的片段:一个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留,但犯罪嫌疑人经常狂妄地说,在他的律师到来之前,他什么都不会说。然后律师来了之后,还会提醒旁边的嫌疑人,哪些问题不用回答,经常会挑出警察提问中的不当之处。今天,笔者就来和大家聊聊。在mainland China,如果警察把嫌疑犯带走审问,在律师来之前,嫌疑犯能保持沉默吗?#律师#
第一,律师来之前能不能保持沉默?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被讯问人享有沉默权。相反,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但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行政案件中,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和证言,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即使不是犯罪嫌疑人,作为普通公民,也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所以,如果被传唤调查,被采访人无权要求保持沉默,直到律师来。
二、律师能否陪同嫌疑人做笔录
我国刑事诉讼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和要求律师在场的权利。律师无权在调查或讯问嫌疑人时在场。因此,在录取口供时,犯罪嫌疑人不能告知律师,律师也无权陪同犯罪嫌疑人录取口供。
第三,我可以给家人或者律师打电话吗?
行政案件中,传唤询问核实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八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刑事案件中,传唤、传唤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同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传唤阶段必须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被传唤人在传唤阶段甚至在羁押阶段结束后,无权要求通知家属或律师。
四。通知家庭成员的时间
经传唤,涉及刑事或者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限制其个人活动。在刑事案件中,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但涉嫌危害安全或者恐怖活动的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碍侦查的除外。阻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羁押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行政案件中,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告知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地点和期限;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告知。强制措施实施后;身份不明,拒绝提供家人联系方式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通知。,可以不通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款)。但法律并未规定传唤人有权主动通知家属或律师。
五.结论
如果身边的亲友被抓,家属要向公安机关了解被拘留者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涉及的具体罪名。拿到基本资料后,再考虑要不要聘请律师介入,不要误信“捞人”之类的承诺。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我是你的律师小林,戴口罩戴眼镜来雾。下次再见。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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