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4 | 评论:2
杨默红与丈夫赵某华的婚姻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中,两人成了“仇人”,也因此成了“网络名人”。杨某红曾多次通过网络和媒体讲述自己被丈夫和婆婆打至瘫痪的经过。报警后警方未给予行政处罚,在网上引起热议。
杨某红在网上发声称,因女儿出生,被丈夫和婆婆殴打至一级伤残,瘫痪在床。报警后,当地公安对此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赵某华称其妻子在网上及向媒体记者披露的部分病情报告和残疾证“有问题”,杨某红也通过委托他人捏造事实和P伤痕图片等方式散布谣言。
2020年9月,潍坊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当地公安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2021年6月,一审法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责令撤销潍坊奎文分局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奎文分局应重新处理,撤销潍坊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11月1日,二审法院潍坊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杨某红、赵某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地警方已经开始重启调查程序。杨某红称,11月18日已经有法医去她家做了伤情鉴定,目前正在等待法医鉴定结果。据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透露,杨某红是否瘫痪值得怀疑。
[老婆的说法]
被老公婆婆殴打后双下肢瘫痪
杨某红1989年出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丈夫赵某华。2015年8月,他们结婚了。杨某红说,怀孕后期,丈夫经常要到晚上两三点钟才回家。2017年8月,她生下一个女儿。
“女儿出生后,家暴就开始了。”杨某红说,婆家重男轻女。女儿出生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婆婆赵某云吵架,丈夫晚上经常在外过夜。
杨某红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生完孩子后,她妈妈来到她和丈夫的婚房帮忙带孩子,之后丈夫就和她分开了。2020年春节,妈妈回老家过年。3月14日,她老公和婆婆过来和她一起住。当天晚上10点左右,他们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我被老公婆婆家暴了。”杨某红说,被打后被岳父“拘留”,所以伤势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最终导致双下肢瘫痪。
杨某红出具了拨打120的证明。
杨某红说,被打后她联系了母亲,母亲从老家赶回来。2020年3月20日,她在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选择了报警。被打后,她多次到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市立医院治疗。
奎文分局2020年6月15日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书称,2020年3月14日22时30分左右,杨某红因家庭琐事与赵某云发生争吵,后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开门,希望离家出走。当她打开防盗门准备走出客厅时,丈夫和婆婆拦住了她。丈夫用手拉着她的胳膊进了房间,婆婆挣开她的手,把孩子从怀里抱到自己手里。杨某红单手拉门框,身体挣脱。双方撕扯后,在楼道吵架时,被邻居劝回家。
杨某红提供的警方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决定书中还显示,“4月16日,杨某红要求我们单位做法医鉴定。当日,办案民警带领杨某红到奎文公安分局法医门诊进行伤情鉴定,我局指派的法医人员未能对杨某红的伤情做出评级。”
杨默红认为,2020年鉴定她伤情的法医失职。“他没检查我的伤情,连鉴定室的门都不让我进,就让我回去了。”杨某红说,她2020年8月做的鉴定是伤残鉴定,她希望警方也能做司法鉴定,证明她被打至瘫痪。
2020年9月,潍坊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当地公安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下发后,公安仍未对我的案件进行处理,我通过行政诉讼将婆婆起诉至法院。”杨某红说。
[法院判决]
撤销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该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材料显示,2020年3月20日,杨某红报案称3月14日被丈夫、婆婆殴打。奎文分局文光派出所受理后,在办案过程中,杨某红向奎文分局提交了相关病历和诊断报告,申请对伤情进行法医鉴定。2020年4月16日,文光派出所民警出具委托书,代理杨某红到法医门诊进行鉴定,但法医未作出伤情鉴定结论。2020年6月15日,奎文分局作出对赵某云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本案第三人的赵某云在庭审中称:2020年3月14日,双方为争夺孩子发生打斗,但没有发生殴打。杨某红到潍坊市人民医院时,诬陷婆婆殴打媳妇;3月18日至3月26日,赵某华陪同杨某红到医院接受治疗,但主管检查的部门并未提示杨某红受伤需要住院治疗。3月20日,杨某红谎称肚子疼,需要住院治疗。出院后委托他人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捏造伤情,说自己被家暴致残。赵某云认为,杨某红的目的是侵占丈夫赵某华的房屋,掩盖事实,请求法院驳回杨某红的申请,维护公安机关作出的法律决定。
一审法院认为,奎文分局在法医鉴定部门未作出伤情鉴定结论、杨某红伤情不清的情况下,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因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021年6月,一审法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责令撤销潍坊奎文分局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奎文分局应重新处理,撤销潍坊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二审法院潍坊中院于11月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残疾证]
妻子拿多份文件证明瘫痪
老公说相关证明有问题
杨某红和赵某华均表示,奎文分局已根据法院判决重启调查程序。杨某红申请退出奎文分局,被拒。杨某红说,11月18日,被她怀疑“失职”的法医上门对她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还没出来。
杨某红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多份材料。材料透露的信息是,她“双下肢无力”,双腿瘫痪,残疾。
根据杨某红提供的潍坊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杨某红于2020年3月20日入院治疗,3月26日出院。入院时,杨某红自述一周前遭受家暴后晕厥,醒后出现全身疼痛、腹痛、双下肢无力等症状。出院时病情为双下肢1级无力。
杨某红提供的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
杨某红提供的潍坊市中医院出院记录显示,杨某红住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5月1日。出院后诊断的症状有膀胱挫伤、并发尿路感染、抑郁、焦虑、下肢无力1级、下肢瘫痪、双侧乳腺挫伤等。
根据杨某红提供的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杨某红伤情经治疗后,双下肢瘫痪,重症肌无力,排尿严重困难,伤情分别构成二、五级伤残,要求完全护理依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潍坊市坊子区仁康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时间为2020年8月。
杨某红向记者出示的肢体伤残一级证书
杨某红还提供了她申请的残疾人证,该证出具于2020年11月,伤残类别为“肢体”,伤残等级为一级。
赵某华称,杨某红报警前,已陪同妻子到医院检查。赵某华提供的潍坊市人民医院门诊病历显示,杨某红体检显示“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初步诊断为“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疑似诊断)”。确诊日期是3月19日。
赵某华说,自从2020年3月18日杨某红一家来到他们的婚房后,她的态度就变了,开始出门坐轮椅。
赵某华提供的另一份3月20日潍坊市人民医院门诊病历显示,患者自述6天前因外伤昏迷,醒后两天腹痛不适,初步诊断为腹痛。
赵某华提供的杨某红的脑放射实验室的部分报告,腹部彩超,双髋关节,腰椎的MRI报告都正常。根据潍坊市人民医院2020年3月24日的会诊记录,会诊意见为“患者目前症状暂考虑应激状态,癔症?”
杨某红曾经给红星新闻记者看过一张照片,是由几张小图片拼接而成的。图片中的每一个小图都显示皮肤疑似淤青,她备注了文字“这是我被打的伤的照片。”
赵某华向记者出示的杨某红伤情对比图
赵某华还向红星新闻记者展示了伤情对比图。同样的物理背景下,一个是深色的,一个是浅色的,深色的就像是严重的淤青。赵某华还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了几张女性背部的照片,皮肤表面看起来很正常。赵某华说:“这些是她百度网盘下载的原图。原图无一受损。后来她在网上发的图都是PS的。”
赵某华还说:“我在写一份关于杨某红提供的肢体伤残一级证明的请愿书。这是残联委托平台做的证明。据我所知,经过调查,当时只是筛查,没有使用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完全不符合规定。"
赵某华还提到,潍坊市坊子区仁康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存在问题。11月30日,潍坊市坊子区仁康医院司法鉴定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组织是通过自查发现问题的。我们已经通知她来办理取款,但她一直没有来。”
[老公说的话]
发现她计划安装麻痹录音
目的是为了争婚房住
赵某华否认自己和母亲殴打杨某红。“不是我们干的。这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家务,现在却上升到了社会事件。”赵某华否认自己和家人“重男轻女”。“从我女儿出生起,我的父母就一直陪伴着她,我经常分享我女儿在Tik Tok的日常生活。我女儿是我们的全部。”
赵某华认为,妻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争夺自己正在居住的婚房。“房子是我爸妈婚前在全单位买的。2012年,房子交房,装修。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
赵某华提到,他提供的相关病历是诉讼过程中法院调取的。此外,他还发现自己现在住在父母家的电脑里,可以同步看到杨某红家里电脑里百度网盘的一些信息。当他调取网盘信息时,发现妻子上传了“一段她和她背后的团队如何策划安装麻痹的录音”。
此外,他还登录了杨某红的微信,假装和杨某红的姐姐聊天。”我故意套她姐姐的话。但是她姐姐说的是真的。她还咨询了她的医生朋友,问她哪里会瘫痪,还教她怎么对外界说。后来我姐发现我是用假名登录的。”
赵某华提供了他冒充杨某红与妹妹杨某红的聊天记录。
2020年5月,赵某华向法院提出离婚,表示婚前两人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对方脾气暴躁,双方性格不合。但杨某红认为,自己受到赵某华和赵某华母亲赵某云的家暴,导致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虽然她和丈夫没有感情,但是她挨打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结果。她也需要有人照顾,她不同意离婚。2021年3月,潍坊中院作出不离婚判决。
[警察内幕]
目前妻子是否瘫痪值得怀疑
据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透露,自当地警方2020年受理此案并于近日重启调查以来,并无证据证明杨某红遭受殴打或其他伤害。根据医院的病历和相关当事人、证人的相关证据,没有证据支持杨某红所谓的家暴致残与被殴打有关。其中,医院的相关病历和CT均无证据证明杨某红具有外伤与伤残相互关联的依据。
"她是否瘫痪尚有疑问。"知情人说,之前第一次做法医鉴定时,警方按程序带当事人去法医门诊鉴定,因为她在医院的检查结果不支持她有外伤史,“所以不能出具”。杨某红报案后,当地街道办、公安等部门建议杨某红去专业机构做进一步检查,但杨某红一直不配合。
2021年7月,杨某红还发起了另一起民事诉讼,起因是一起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她将丈夫赵某华、公公赵某起诉至法院,理由是赵某华、赵某未经她同意,在医院窃取了她的检查资料,赵某、赵某华还当面窃取了她的微信、网盘、邮箱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在网上公开;被告人还利用盗取的微信冒充杨某红与杨某红的姐姐聊天,企图伪造事实,被其姐姐识破,散布编造的信息,对其进行侮辱。杨某红也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2021年8月,奎文区人民法院已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陈庆元
编辑李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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