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9 | 评论:2
司法实践中,原告因与被告发生法律纠纷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正常的。但对于原告的诉讼,法院有时会以各种理由驳回原告的诉讼,比如原告或被告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原告的诉讼被驳回,意味着原告起诉被告的目的不会实现。所以这种情况下,原告一般会上诉到上级法院。
那么,原告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提出上诉,是否需要向上级法院缴纳上诉费?
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
上诉人不服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的,无需向二审法院缴纳上诉费用。《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8条第3款对此有明确规定:
下列案件不收案件受理费: (三)不服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
法律对此类案件不收取上诉费,主要是因为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就意味着法院否定了原告的诉权,一审法院也会退还向原告收取的一审案件受理费。
本案中,原告就一审法院否定原告诉权的裁定向二审法院提起司法监督上诉。这种申请再审程序等司法监督,不需要当事人支付案件受理费。
因此,如果原告的诉讼被一审法院驳回,原告不服驳回令,那么原告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不必担心支付上诉费用。#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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