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30 | 评论:1
律师函
(2021)华泰函字第
* * *公司:
北京市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郑州一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公司)的委托,为避免给贵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委托律师李振兴就贵公司与一二公司就新项目二期消防工程第一标段的工程款问题郑重致函贵公司:
根据I公司和II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以下事实:
河南埃尔桑公司变更为****公司,郑州伊尔科技有限公司由郑州伊尔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变更;
12.公司于2016年9月17日中标贵公司目标项目,并于2016年12月5日向贵公司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91,628.46元;
双方于2016年12月18日正式签约。贵公司是雇主,一、二公司是负责施工的承包商。
成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成成工程[2021]第2号结算审核报告显示,2021年6月3日,三方核定结算金额3988349.30元;
你公司已退还第一、二公司履约保证金153302.77元,尚欠未结清履约保证金38325.69元;
你公司已支付第一、二公司2552194.27元,未支付工程款1436155.03元。
目前,你公司尚欠未支付的履约保证金38,325.69元,未支付的工程款1,436,155.03元。经一、二公司反复催款,贵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你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一、二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事实,本所律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你公司与第一、第二公司的合同债务法律关系明确,你公司应当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第一、第二公司履行债务。希望贵司在收到本律师函后3日内立即与一公司、二公司联系,并于2021年1月11日前向一公司、二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38,325.69元和工程款1,436,155.03元(合计:1,474,480.72元)。
2.如贵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我律师将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及一、二公司的授权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以维护一、二公司的合法权益,并追究贵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向法院申请对你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于2021年1月11日后依法提起诉讼;贵司除支付欠款外,还需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相关诉讼费用;
2.判决生效后,如贵司仍不履行判决,我们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贵司财产;如果财产无法执行,将向法院申请将贵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关键人员高消费和出入境。
3.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你公司有财产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求法院追究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目前网上所有的法院文书都会记录你公司的诉讼和失信信息。届时,贵公司将承担法律费用、银行征信系统负面评价及信誉损失。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后,本着诚信的商业原则,明确其法律责任和诉讼风险,立即支付到期款项1,474,480.72元。
希望贵司慎重考虑,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造成贵司的诉讼疲劳、经济和名誉损失。
特此通知!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兴2021年1月5日
本文标签: 借钱不还找律师起诉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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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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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07:32:15 回复
一、二公司的合法权益,并追究贵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向法院申请对你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于2021年1月11日后依法提起诉讼;贵司除支付欠款外,还需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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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22:27:46 回复
公司与一二公司就新项目二期消防工程第一标段的工程款问题郑重致函贵公司:根据I公司和II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以下事实:河南埃尔桑公司变更为****公司,郑州伊尔科技有限公司由郑州伊尔电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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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02:53:14 回复
限公司变更;12.公司于2016年9月17日中标贵公司目标项目,并于2016年12月5日向贵公司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191,628.46元;双方于2016年12月18日正式签约。贵公司是雇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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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01:44:59 回复
司、二公司联系,并于2021年1月11日前向一公司、二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38,325.69元和工程款1,436,155.03元(合计:1,474,480.72元)。2.如贵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我律师将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及一、二公司的授权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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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05:54:34 回复
将贵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关键人员高消费和出入境。3.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你公司有财产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求法院追究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目前网上所有的法院文书都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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