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8 | 评论:1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有很多,如扣留车辆的时限、处理被扣留车辆的时限、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时限等。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那么,致命交通事故还要多久才能结案?
用户咨询:
致命交通事故还要多久才能结案?
贵州钱莹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解答: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结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验、检查交通事故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验、检查交通事故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贵州钱莹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分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能当场调解损害赔偿纠纷。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勘验、检查后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扣押交通肇事逃逸者和车辆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复验、鉴定结果确认后五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找到交通事故逃逸者和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方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无责任。并交付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郑律师执业于贵州律师事务所,多年代理民商事案件,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没有赔偿算结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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