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3 | 评论:3
图片:视觉中国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因伤情复杂,治疗周期往往很长。自从车祸膝关节受伤后,王先生一直按期去医院治疗,直到最后几天才做伤残等级鉴定。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近两年,王先生一直担心治疗时间太长会不会过期,让他无法安心。
王先生的情况并不独特。受伤的人经常向新民交通法律援助咨询。发生交通事故后,治疗时间过长。案件会不会不再受法律保护?这就引出了“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什么是诉讼时效呢?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指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定期限。如果期限届满,债务人将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再次行使请求权的,虽然人民法院受理,但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经查明没有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理由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债务人不提诉讼时效抗辩,将视为其自愿放弃该权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多长时间开始?我们的《新民交通法律援助》曾经做过一个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专题,随着《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的颁布,情况也发生了变化。
一般来说,轻微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造成重伤的,从治疗终结或者损失确定之日起计算;构成残疾的,诉讼时效从残疾鉴定之日起计算。去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中,普通诉讼时效由两年改为三年;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也应适用三年诉讼时效。
因此,在受伤后继续治疗的过程中,伤者一般不用担心会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当然,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还是建议尽早咨询委托专业律师,不要拖延。否则,不仅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还可能给对方逃跑和隐匿财产的时间,造成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困难。
李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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