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1
40岁孕妇经历交通事故十天后试管婴儿胚胎自然流产,诉讼要求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赔偿试管婴儿医疗费4.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8万元等。15.75万元。南京中院日前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4.77万余元,其中试管婴儿医疗费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据雨花台区法院微信官方账号显示,2020年8月中旬,周女士接受了试管婴儿胚胎移植。一个月后,她骑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与一辆小巴相撞,造成轻伤。交警部门认定,小巴司机王负全责。
车祸当天,周女士到医院治疗,超声检查显示“宫腔回声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十天后,周女士腹中的胎儿自然流产。她将王及所驾驶车辆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75万元,其中试管婴儿医疗费4.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被告辩称,事故碰撞程度非常轻微,周女士流产与事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周女士因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精神损害赔偿不认可试管婴儿医疗费用的赔偿。
法院调查核实,事故虽未直接导致周女士流产,但原告在事故发生后就诊时“表现出对妊娠结局的担忧”,“处于非常紧张的状态”。结合当天超声检查的“宫腔异常回声”,可以确认事故带来的生理、心理刺激很可能增加自然流产的概率,并得出周女士自然流产与事故存在一定关系的结论。试管婴儿的医疗费用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应酌情赔偿。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雨花台法院认为,车祸不仅给经历了取卵和胚胎移植痛苦的老年妇女造成了身体上的痛苦,也对其今后的生育和家庭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77万余元,其中试管婴儿医疗费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来源: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雨花台区法院
本文标签: 车祸后走保险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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