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0 | 评论:2
刑事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刑事辩护中,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辩护律师要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上述法律规定第一款以事实行为为重点,针对两种情形,一是没有犯罪事实,二是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具体包括: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四)对依照刑法应当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免除刑事责任的。
上述法律第二款侧重于犯罪情节,针对的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犯罪的情节主要考虑主客观两个方面,包括动机、目的、认罪态度、行为的手段、方法和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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