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9 | 评论:3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用户咨询:
2021年6月22日17时许,耿亮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大厦某单元的家中。因家庭矛盾,与父亲耿某发生争执,后耿亮用拳头和U型锁多次击打耿某头部、面部、胸部,致耿某死亡。
经法医鉴定,耿符合被他人手持具有一定质量的金属钝器多次击打头部、面部、胸部,致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伤、胸骨、肋骨多处骨折等情形。,导致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2021年6月22日17时59分,耿亮拨打“110”,在某小学北侧红绿灯路口西北角等候民警,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耿亮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北京史静(上海)律师事务所聂晶律师解答:
耿亮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耿亮案发后自动投案,案发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
且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及耿亮成长经历所致,且鉴于耿亮精神状态异于常人,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
聂晶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考虑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可以减轻处罚。
聂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专注民商法领域,是东方大律师专栏特约律师嘉宾。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