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4 | 评论:2
这是一个非常“肤浅”的问题。大家平时都会看到周围或者新闻里报道的一些案例。【/s2/】有的人贪小便宜,在超市偷点洗发水,或者趁人不注意把小偷钱包里十几二十块的零钱拿出来,然后要么训斥,要么觉得110报警金额太低,不想报警,动用社会公共资源,担心这些金额太少立不了案。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说,多次盗窃这么少量的商品或者现金,真的没有办法被法律定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来说1000元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单处罚金;二百元以上不满四千元的,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200元未达到1000元的,不构成犯罪,可以对盗窃者给予治安、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从上面的话看来,如果平时真的没事,可以去超市偷一点东西,只要不花200块钱,不构成犯罪,不违法。但是根据我们简单的感觉,对于开店的经营者来说,似乎很不公平。偷东西的人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法律实际上并没有保护经营者的利益,根据法理是有漏洞的。
因此《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种屡禁不止的小偷小摸做了若干规定。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认定为“多次盗窃”。如果认定为多次盗窃,对数额没有进一步的要求。这一修正案将不同程度地扩大“多次盗窃”的范围,不再限制盗窃的场合和行为,不再以被害人财产损失较大为标准。
其实很多小偷小摸,犯罪主体多是侥幸心理,主观恶性小。案发后,往往认为可以通过补齐被盗财物的方式协商解决。有些犯罪主体的贪婪是因为偶然一次没有被发现,然后演变成很多行为。
不要小家子气,虽然盗窃金额小,但还是会因为多次盗窃而陷入犯罪的深渊。
在此郑重提醒大家不要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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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进商店拿走东西留下等额钱算偷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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