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865 | 评论:1
“只要你出几万块钱,我就带你进国企。”
“我人脉很广,认识很多人。我做事你放心!”
“大才”姜高调宣称,他认识很多高层人物,只要有钱,就可以帮有正式工作的人,尤其是有编制的人。就这样,他轻而易举地骗取了20多万元。
近日,高新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1。为了工作骗钱是真的吗?
“孩子没有工作,很焦虑。”说起自己被骗的经历,金某后悔不已。
金的家住在高新区。在他心里,孩子毕业后,一定要有正式工作,这样生活才有保障。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找到了工作,金很着急。
就在金不知所措的时候,在一次聚会上,他听朋友梁说,他认识一个叫姜的人,在外面人脉很广,可以给别人打工。金听后,向梁求助。
向朋友求助,梁是很用心的。他找到姜,说了这件事,姜同意了,并承诺只要钱到位,事情就办。
2014年10月,姜某以可办理大庆油田企业、大庆石化企业等国有企业人员编制为由,通过梁某收受金某、李某给予的10万余元。
作为中间人,梁不图任何利益,只想帮帮朋友,怎么也没想到姜是个大骗子。
姜某收到钱后,以进修为由,将金某、李某的子女送至无资质的民办职业学校进行培训。
培训结束后,他让两个孩子回家等信,一有合适的机会就马上安排工作。
2016年10月,姜又称自己能够办理国网电力一公司公务,先后通过梁某向殷等4名被害人收取16万元。
谁犯了欺诈罪,谁就要受到惩罚
但6位市民交钱后,子女未能如愿进入约定单位,陆续来见梁。梁某多次向姜某催款,姜某只退给被害人5万元,后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剩余款项。
最后,姜换了联系方式,失去了踪迹。最后,梁和几个家长选择了报案。
今年6月底,姜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姜某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0余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11月1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能够为他人办理工作为由,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人的指控应予支持。
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案件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姜有期徒刑5年11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判令其赔偿被害人金某等人共计20余万元。
法官提醒:通过正规渠道找工作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被告人姜的骗术其实并不高明。只要稍微有点理智,有点常识的人去实地考察一下,就很容易识破对方的欺骗。
这些受害者之所以选择相信骗子,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想通过一种非法的手段获得一份正式的工作。正是这种心理给了骗子成功的机会。
法官提醒,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关系”“人脉”,要通过正规渠道找工作、办事。特别是政府干部和国企职工的工作,不可能也不可能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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