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9 | 评论:2
来源:中山日报
点击在线听语音版。
7月29日,中山公安交警支队召开“夏季攻坚”新闻发布会,对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一一解答。
问题一:2020年6月20日起,中山将禁止非法电动车上路行驶。违规电动车将如何处罚?
答:对于不合格的电动汽车,中山设定了一年的过渡期,从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过渡期结束后,对违规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车辆属性进行处罚。
属性被认定为机动车的,按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比如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被拘留。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将被记12分,要求佩戴头盔和合格的保险标志等。属性经鉴定属于非机动车的,按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未依法登记、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50元罚款。
问题二:开电动自行车有戴安全帽的要求吗?不穿会被处罚吗?
答:建议戴安全帽。虽然我国现行的过马路法律并没有要求我们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但是鉴于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中,有一部分属于非标电动车,经过鉴定,这些非标电动车很多都是轻便摩托车。对于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记2分。
问题三:据说酒后开电动车会被判刑。是这样吗?
答:酒后或醉酒驾驶电动车是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会被罚款50元,但如果驾驶超标的电动车,处罚标准会严格很多。醉酒驾驶违法电动车的,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醉酒驾驶违法电动车的,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四:目前大部分道路没有设置专用的非机动车道。请问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怎么过?
答: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使用非机动车道,如茶南路、成南路;不具备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引导电动自行车在绿道上行驶的条件。如果没有绿道路段,电动自行车要在人行道上行驶。人行道较窄时,应在机动车道右侧1.5米以内行驶。
问题五:中山交警部门采取什么措施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答:今年3月起,交警部门在每晚8时至12时酒驾常态化的基础上,启动了“零点”行动,不定期在晚24时至次日02时采取措施,不定点查处,严厉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辖区分局公安部门加强了餐馆、酒吧等涉酒场所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对所辖商圈、饭店、宾馆等餐饮娱乐场所的机动车所有人进行酒驾宣传提醒,制作拒绝酒驾劝导的反光背心,加强停车区域酒驾劝导,预防涉酒事故。
问题6:执法是否充分考虑了公民的实际需求,比如1.2米以下的孩子可以载一个人,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怎么办?
答: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载人,但配备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搭载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不允许超过一个人。
本文来自中山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传播服务。
ID:jrtt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体面人
2022-03-14 11:16:03 回复
事故。问题6:执法是否充分考虑了公民的实际需求,比如1.2米以下的孩子可以载一个人,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怎么办?答: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载人,但配备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搭载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
有朝一日
2022-03-14 04:12:04 回复
涉酒事故。问题6:执法是否充分考虑了公民的实际需求,比如1.2米以下的孩子可以载一个人,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怎么办?答: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载人,但
贪图美色
2022-03-14 02:36:43 回复
车道的路段使用非机动车道,如茶南路、成南路;不具备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引导电动自行车在绿道上行驶的条件。如果没有绿道路段,电动自行车要在人行道上行驶。人行道较窄时,应在机动车道右侧1.5米以内行驶。问题五:
追风人
2022-03-14 09:40:49 回复
鉴于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中,有一部分属于非标电动车,经过鉴定,这些非标电动车很多都是轻便摩托车。对于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罚款200元,记2分。问题三:据说酒后开电动车会被判刑。是这样吗?答:酒后或醉酒驾驶电动车是否属于严
你是我的菜哦
2022-03-14 04:17:37 回复
。属性经鉴定属于非机动车的,按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未依法登记、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50元罚款。问题二:开电动自行车有戴安全帽的要求吗?不穿会被处罚吗?答:建议戴安全帽。虽然我国现行的过马路法律并没有要求我们在驾驶电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