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3 | 评论:1
都说没有猫解决不了的麻烦。
但没想到。
有一个小姐姐,因为掌掴猫带来了麻烦。
这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5日,王小姐想买一只小猫,于是在电商平台上浏览了一家宠物店的宠物信息。宠物店老板孟先生以在微信上看宠物视频更方便为由,引导王小姐在微信上交易。通过微信沟通,双方确定了一只外观为短脚银色,健康无苔,超级胖的公猫。原价7500元,最后以5000元成交。王小姐分三次通过支付宝给孟先生的账户打了5000元。
钱交了,王小姐开心地等着小猫的到来。
2020年10月16日晚,王小姐从孟先生处接回小猫,发现猫不是双方约定的那只,小猫无精打采,拉肚子。王小姐将小猫送到宠物医院治疗,得知小猫是一只母猫,并非双方约定的公猫。王小姐将猫的病情反映给孟先生,孟先生要求他放弃对猫的治疗,但王小姐不忍,坚持要治好猫。
事后,王小姐认为交易中孟先生承诺的猫的性格与收到的猫不符,孟先生承诺的芯片、CFA证书、合同也没有随猫寄出。孟先生在交易过程中故意欺诈,利用其他猫的视频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以次充好,交易后拒绝退还货款和治疗费。故诉至麦乐法院,要求孟先生退还购房款5000元,并按照一退三赔的标准赔偿15000元。
因被告孟先生在上海,麦乐法院与原被告、被告多次电话沟通调解,双方分别提出不同解决方案。由于取证和运送宠物困难,争议很大。在梅列法院法官的协调下,被告孟先生向原告王小姐支付3250元赔偿损失,原告撤诉。
法官声明
一、在正规合法的网购平台上交易,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本案中,原告原计划通过某宝平台购买宠物,但在被告的指导下通过微信聊天进行交易。这种跳出交易平台的方式有交易风险。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如果王小姐通过某宝平台交易,如果出现产品问题,该宝平台可以介入解决,因此即使需要诉讼,也可以方便地获得被告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某宝平台不能提供上述信息,消费者也可以向某宝平台索赔。通过微信私下交易很难知道卖家的真实身份,诉讼维权可能存在诉讼主体不明确、送达难等障碍。
二。尽量避免通过网购买卖活体动物[/s2/]
不同于一般网购商品的物种,宠物是独立的活体个体。在高价宠物交易过程中,卖家和消费者通常只是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指定一只宠物,而网购并不是直接发货。消费者通过运输收到的宠物可能与之前的约定不符,或者宠物受伤、生病,容易引发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宠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但实际操作中存在网上退换货的问题。本案法官调解过程中,被告曾提出原告将宠物返还被告,被告返还货款并支付医疗费用。但由于宠物运输条件恶劣,运输费用高达数百元,“返还”成本过高,运输过程中存在宠物受损风险,原告无法承担小猫风险,放弃“返还”方案。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习惯,但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适合网购。网购宠物有很多风险,消费者要慎重考虑。如果消费者确实需要网购宠物,也要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注意收集网购交易记录和沟通内容,签收快递时注意验收,保存证据。
来源:混战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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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牛乳千层派
2022-03-14 09:17:09 回复
所有的产品都适合网购。网购宠物有很多风险,消费者要慎重考虑。如果消费者确实需要网购宠物,也要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注意收集网购交易记录和沟通内容,签收快递时注意验收,保存证据。来源:混战法庭
帅到没人爱
2022-03-14 03:12:15 回复
费者要慎重考虑。如果消费者确实需要网购宠物,也要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注意收集网购交易记录和沟通内容,签收快递时注意验收,保存证据。来源:混战法庭
我的傻白甜老婆
2022-03-14 10:29:11 回复
本案中,如果王小姐通过某宝平台交易,如果出现产品问题,该宝平台可以介入解决,因此即使需要诉讼,也可以方便地获得被告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某宝平台不能提供上述信息,消费者也可以向某宝平台索赔。通过微信私下交易很难知道卖家的真实身份,诉讼维权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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