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7 | 评论:1
案情简介
装饰新房子是一件喜事。没想到刚和装修公司签完合同,交了定金,却等来了公司“跑路”的消息。近日,宜兴市民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为了挽回损失,他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2万元。
2020年6月29日,沈先生与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沈先生将房屋发包给该公司装修家庭室。开工日期2020年7月3日,工期90天,合同价13.47万元。沈先生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定金,然后在开工日、到货日、验收日分期支付价款。
合同签订后,沈先生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和7月3日通过微信支付给装修公司共计2万元。但之后沈先生多次催促,装修公司还是没有进场施工。沈先生赶到公司营业场所,发现大门紧闭,负责人的电话也打不通。无奈之下,沈先生只好诉诸法律,于2021年1月11日向宜兴法院提起诉讼。
判断结果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装修公司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送达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此后,装修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
法官声明
终止合同的时间往往涉及到资金物资归还、利息计算、损失认定等时间节点的认定。原合同法仅规定“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终止”,过于笼统。对此,民法典做出了明确规定,统一了法律适用,弥补了之前法律空白。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如果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了这一主张,本合同将在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终止。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法院根据上述条款作出了法律判决。
法官指出,判决生效后,如果装修公司仍不按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沈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仔细考察装修公司的资质、信誉和相应的注册资金。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装修的内容、材料名称、价格、付款方式、效果等。发生纠纷后,要及时通过视频、照片或公证等方式保留证据,及时索赔,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兴法庭
本文标签: 装修公司收了钱半个月开一次工算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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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侠盗高飞
2022-03-14 12:50:47 回复
副本送达对方时终止。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法院根据上
打野孤狼
2022-03-14 08:47:14 回复
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沈先生将房屋发包给该公司装修家庭室。开工日期2020年7月3日,工期90天,合同价13.47万元。沈先生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支付定金,然后在开工日、到货日、验收日分期支付价款。合同签订后,沈先生分别于202
骚麦
2022-03-14 04:55:39 回复
关应诉材料,送达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此后,装修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法官声明终止合同的时间往往涉及到资金物资归还、利息计算、损失认定等时间节点的认定。原合同法仅规定“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终止”,过于笼统。对此,民法典做出了明确规定,
侠盗高飞
2022-03-14 06:29:44 回复
沈先生多次催促,装修公司还是没有进场施工。沈先生赶到公司营业场所,发现大门紧闭,负责人的电话也打不通。无奈之下,沈先生只好诉诸法律,于2021年1月11日向宜兴法院提起诉讼。判断结果案件受理后,因被告装修公司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送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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