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1
如果老板诈骗50万元以上,但员工没有直接实施诈骗或者按照诈骗金额获取利益,则不构成应判10年以上的重罪诈骗,而是3年以下的轻罪诈骗。
对于老板利用公司和员工行骗的案件,员工是否被认定为诈骗,对员工定罪量刑的走向具有重要意义。犯罪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如果认定员工诈骗,那么基准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认定从业人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以下简称“帮助信任罪”),那么基准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粤0309(2020)1269号案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段某鹏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鹏虽事先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并为其提供通信传输技术支持,但其并未直接实施诈骗,也未按照诈骗数额获取利益,故应认定段某鹏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在实践中,对于这类案件,律师可以关注以下三个要素:
1。判断该员工是否有帮助行为,该帮助行为是否为帮助信函罪规定的具体帮助行为。
如果员工没有任何帮助行为,主观上没有帮助老板或公司犯罪的目的或意图,员工没有教唆或实施行为,那么不构成欺诈或帮助信。
如果该员工有帮助信托罪规定的具体帮助行为,那么该员工就有可能成立帮助信托罪。如果员工的帮助行为不是帮助信托罪规定的帮助行为,那么帮助信托罪就不能成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助书信罪规定的具体帮助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类:1。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2.为犯罪提供广告和宣传帮助;3.为犯罪提供支付和结算帮助。
2。查员工是直接造假,还是按照造假的数额获取利益,即员工是否分摊造假的数额。
如果员工直接实施了欺诈行为,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那么证明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欺诈行为,完全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与欺诈的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而且这类直接实施诈骗的员工,其主观恶性和危害性与不实施诈骗的员工是不一样的。
如果员工没有直接实施欺诈,那么他们就没有实施欺诈,也没有直接欺诈。而且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表明,公司老板不会直接把公司出轨的事实告诉员工,他通常会对员工隐瞒,欺骗和利用员工。所以除非是直接设计舞弊程序或者直接实施舞弊的员工,一般员工很难主观上知道公司在舞弊,所以不可能有帮助公司舞弊的想法。一般员工一开始一般不知道公司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来慢慢发现公司有问题,怀疑公司可能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和直接造假的员工有本质区别,不可同日而语。
三。检查员工是否按照诈骗金额获得利益,即员工是否分摊诈骗金额?
我们看到,在非法人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事先在一起商量如何作案,如何分工作案,事成之后如何分赃。然后把事先的约定付诸行动。
但在很多老板利用公司和员工犯罪的案例中,大部分员工拿到的只是固定的工资和奖金,几千块或者几万块的工资。他们的收入与老板诈骗的金额不挂钩,不参与诈骗收入的分成。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将这些员工的行为与老板的行为进行比较,因为员工一般没有与老板偷情,然后与他分享战利品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他们的收入只是固定的工资和奖金,和他们在这个公司或者其他合法公司作案前的工作没有区别。因此,以帮助信托罪对他定罪量刑更为合适,更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作者:周秦(原名周祥茂),律师,学习法律十七年,成功办理多起无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基本都实现了有效辩护;在“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示范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五年,主要办理职务犯罪、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总量近千件。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北大法宝签约作者,无讼专栏作家。
本文标签: 伙同诈骗没得到钱的一方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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