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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晚报安徽网讯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原副镇长(挂职)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骗取棚改资金和安置房,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用公共财物3596436790元,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用村集体资金2702000元。

晚报安徽网讯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原副镇长(挂职)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骗取棚改资金和安置房,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用公共财物3596436790元,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用村集体资金2702000元。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5.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5月18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湾新闻记者从濉溪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刘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公开了该案起诉书。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刘,男,1962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安徽省濉溪县人。1996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濉溪镇* *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1999年**11日转为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8月至2012年9月,任濉溪镇×××干部,×××南关村书记、主任;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任濉溪镇副镇长(挂职)、南关村书记、主任(期间:2014年7月任濉溪镇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2015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濉溪镇副镇长(在岗)(期间:2016年8月至案发,任南关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组长)。被告人刘因受贿等职务犯罪,于2019年10月14日被濉溪县监察委员会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濉溪县公安局于当日执行拘留。2020年1月8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同日,濉溪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一.腐败的事实

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利用担任濉溪镇副镇长、南关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采取贪污、诈骗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596436790元。具体事实如下:

(1)伙同他人侵吞、拆迁安置房款452543540元。

骗取安置房的解决措施(侵吞骗取安置房及拆迁补偿 淮北一副镇长犯数罪涉案共计800多万元)

2017年初,淮北市烈山区烈山村人孙某某向刘提出购买濉溪镇南关村安置房的想法。同年3月,被告人刘安排南关棚改工作组成员赵某佳等人在**村棚改地块为孙某某虚构一块土地及附属物,并安排工作组成员王某与孙某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孙某某安置房一套。同年7月,孙某某支付刘安置房款23.1万元。后刘将赃款10万元分给王,其余13.1万元由王非法占有。

2017年,屯溪镇石南居委会居民郝某某在屯溪镇石南地块棚改期间,通过工作组提出购买安置房一套。同年8月,刘安排其工作组成员赵某佳等人在* *村棚改地块干龙湖驾校附近为郝某某补建土地和房屋,并安排工作组成员王某与郝某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郝某某安置房一套。郝某某及其家属向刘支付安置房价款221543540元。后刘将该款分给赵某佳、王各5万元,其余121543540元被其非法占有。

(2)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19083.62万元。

刘在××镇某村地块棚改拆迁期间,为加快陈的房屋拆迁工作,补偿陈与其吃饭、购物、旅游等费用,分别于2016年8月、2017年7月以其朋友邓某、宋某某的名义,安排陈与棚改工作组签订补偿协议 以便在新仓新村和甘龙湖西岸的地块上建造一个面积为116.4平方米的建筑。 之后,邓将拆迁补偿款124,431,600元中的124,429元转入陈个人银行账户,宋某某将拆迁补偿款66,404,600元转入陈妻子、妹妹徐某某实际由陈保管使用的银行账户。以上拆迁补偿款被陈非法占有。

(3)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21079.25万元及拆迁安置房5套(价值184226.45万元)。

苏某某,濉溪镇人,在* *村棚改地块有一套四层二层的房子。2016年8月,南关棚改工作组与苏某某签订协议,对房屋及土地进行安置补偿,但房屋未及时拆除。2017年9月,刘、陈为谋取私利,决定以陈妹妹陈某某的名义与征收工作组签订协议,对房屋再次进行安置补偿。随后,刘安排工作组成员苗某某、等人再次对这里的房屋、土地进行勘测登记,并安排陈某某与棚改工作组签订协议,安置补偿陈某某房屋5间,面积504.73平方米。此外,陈某某还收受差价补偿款、拆迁奖励资金共计21079.25万元,由陈某某交给陈个人开支。根据安徽天元价格房地产及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2016年8月对该安置房市场价值的评估,五套房屋对陈某某的价值为人民币18422645元。

(4)单独或者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偿款90万元。

2015年5月,安徽省XX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与濉溪镇南关居委会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濉溪镇南关居委会集体所有的甘龙湖西岸土地及附属物,年租金12万元。租赁期间,公司对部分房屋及配件进行了维修。2017年,新仓新村地块棚改拆迁启动后,经刘同意,将属于南关街道集体的部分资产以拆迁补偿款的名义赠与安徽XX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南关棚改工作组与安徽* *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共向刘某某补偿3538257元。后刘某某将南关居委会集体资产折为现金80万元,由赵某佳送给刘。刘将这笔钱分给赵某佳30万元,其余50万元由自己非法占有。

2017年7月,在* *镇* *村该地块棚改拆迁过程中对丁某的果树进行清点、丈量、补偿过程中,经刘与赵某佳协商,并经丁某佳同意,决定虚报果树骗取拆迁补偿款10万元,刘安排将此款交给赵某佳,赵某佳将此款非法占为己有。

第二,占领的事实

2003年至2009年,被告人刘利用担任南关村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挪用村集体资金270.2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占用村集体土地流转和出售资金50万元

1998年6月,王某某在濉溪镇南关村南三桥以西、老濉河堤以南租用土地和房屋经营液化气站。2003年9月,王某某与南关居委会签订协议:南关村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王某某。王某某需要赔偿28万元。2003年10月,按照刘的安排,王某某将28万元存入刘的朋友李某某的银行账户,后刘用这笔钱为自己购买了一辆帕萨特轿车。

2009年9月,濉溪镇人赵某某购买南关居委会小康村三块土地用于建房出售。后刘安排赵怀北将购地款22万元转入其子刘某佳银行账户,由其非法占有。

(2)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资金220.2万元。

2006年至2007年,濉溪镇人梁某某以每间8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价格,在濉溪镇南关居委会毛毛幼儿园东、付嘉铁路西购买地基100余处,用于建房出售。梁某某向南关居委会会计陈某佳支付基金会款项共计175万元。2003年,南关居委会集体企业淮北尹光纤维厂停产不再经营后,刘伙同时任玻璃纤维厂厂长李某佳、现任南关居委会主任刘某兵等人来沪,将玻璃纤维厂属于村集体资产的铂金钢材等设备以60万元的价格变卖。上述款项共计235万元,未由刘纳入村账统一管理,由村会计陈某佳保管。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陈某佳按照刘的安排,从上述款项中垫付220.2万元给南关居委会投资楼的承包人秦某某。2010年5月,南关居委会再次从村统管账户多支付秦某某工程款220.2万元。秦的妻子王某乙在收到220.2万元后,按照刘的还款要求,将100万元转入干龙湖驾校,并将剩余的120.2万元转入刘的媳妇闫某的账户。2012年4月、5月,刘支付王某乙共计220.2万元,并私自分发给南关村陈某甲、徐某某各70万元,其余80.21万元被其非法占有。

三。受贿的事实

2017年9月至2019年中秋节,被告人刘在担任屯溪镇副镇长、屯溪镇南关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65.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具体事实如下:

(一)收受余某某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

2013年1月,烈山区宋疃镇人余某某从南关居委会以50万元购买了中瑞批发市场南与铁路西侧的一块土地建房,用于食品批发经营。2016年7月,付嘉线改建拆迁时,对余某某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迁补偿,共补偿215万元。2017年,民主新村地块启动棚改拆迁,余某某向刘提出,刘对上次线扩能改造未补偿的部分土地进行拆迁补偿。后刘同意并安排棚改工作组对余某某提出获得拆迁补偿的土地进行了丈量,并于2017年9月与余某某签订了补偿协议,决定对余某某提出的土地进行补偿。侯某某为感谢刘在棚改补偿、拆迁安置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委托南关居委会居民张某某到刘办公室,送给刘现金6万元,后由刘用于家庭开支。

(2)收受尹某某、任某某给予的60万元。

2009年10月,任某某(尹某某之妻)在南关居委会甘龙湖东侧开始经营濉溪新艺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艺建材”)。公司注册时,欣彦建材在南关村租了约40亩地。2010年11月,欣彦建材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工业用地登记。在土地登记地籍调查期间,刘代表南关居委会证明了划界情况。2017年8月,** *镇某村棚改拆迁时,刘根据评估结果,代表濉溪镇南关棚改工作组与任某某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任会元共计1732.435万元。为感谢刘在新艺建材土地出租、购买、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的帮助,2017年9月,任某某的丈夫尹某某(县住建局勘察设计室主任)到刘家送给刘60万元,刘接受后交给其儿媳妇严某代为保管,由其以其姐姐苗某某的名义存入银行濉溪支行。

(三)收受陈人民币86.1万元

2016年,白山镇人陈承包了濉溪镇南关棚改地块的房屋拆迁工程。为感谢刘在房屋拆迁工作中的支持和帮助,2017年9月,陈主动提出为刘的女儿刘某乙购买一辆汽车,刘表示同意。后陈在淮北万邦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首付款0.5万元,并支付现金52.7万元给刘的丈夫刘作为购房款。后来刘用这笔钱买了一辆奔驰GLC***轿车,车价53.2万元。该车登记在刘某名下,实际由刘某乙使用。

2017年10月,陈得知刘有一个女儿,在合肥上大学。为了感谢刘在房屋拆迁中的支持和帮助,他主动提出给刘买辆车。经刘同意,陈以26.9万元的价格在上海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并登记在刘名下。

2017年至2019年,陈感谢刘对房屋拆迁工作的支持和帮助。2017年春节和2018年春节期间,陈在刘家中送给刘人民币1万元。2019年春节,陈到刘家送给刘人民币2万元;2017年9月,陈在其居住的合肥安医附院病房内,送给刘人民币2万元。以上陈送给刘共计人民币6万元,由其用于家庭开支。

(4)收受王某某给予的13万元。

1998年以来,濉溪镇人王某某一直在南关南三桥附近经营液化气站。2017年,液化气站所在的新仓新村启动棚改拆迁后,为得到刘在棚改拆迁补偿款方面的关照和帮助,刘于2017年中秋节、2019年中秋节分别送给淮北金鹰商场购物卡一张,面值2万元,送给刘5个节日。刘将10万元购物卡用于自己消费和与家人购物。2017年10月,王某某安排其女儿王某佳、妻子董某某送给刘人民币5万元,后刘返还董某某人民币2万元,其余人民币3万元归刘个人使用。

四。非工作人员受贿的事实

2005年至2010年,被告人刘利用担任濉溪镇党支部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具体事实如下:

(一)收受徐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

2005年,濉溪镇东关居民徐某某欲在南关* *路西侧土地上建房,但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为了盖房,徐某某送给刘5万元。在刘的帮助下,徐某某最终成功建造并出售了该房屋,刘将上述5万元用于个人家用。

(二)收受尹某某、任某某给予的80万元。

2006年8月,濉溪镇南关居委会与濉溪县* *钢筋加工门市部签订转让协议,将南关居委会所属集体企业淮北尹光玻璃纤维厂的土地和房屋出售给* *钢筋加工门市部,金额为120万元。2010年1月,* *螺纹钢加工销售部负责人任某某以555.36万元的售价将该地块出让。2010年2月,为感谢刘在购买土地方面给予的帮助,殷某某、任某某通过从高某某账户转账至刘之子刘某佳账户的方式,送给刘80万元,后被刘某佳用于购房、炒股等支出。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在担任濉溪镇副镇长、南关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骗取棚改资金和安置房价值共计359643679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刘利用担任濉溪镇党支部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村集体资金270.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在担任濉溪镇副镇长、南关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65.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利用担任濉溪镇党支部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8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他认罪并签署了一份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以贪污罪、侵占罪、受贿罪、非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本文标签: 安置房诈骗罪能挽回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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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凶

    2022-03-14 08:54:16    回复

    纳入村账统一管理,由村会计陈某佳保管。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陈某佳按照刘的安排,从上述款项中垫付220.2万元给南关居委会投资楼的承包人秦某某。2010年5月,南关居委会再次从村统管账户多支付秦某某工程款220.2万元。秦的妻子王某乙在

  • 晴朗的天空

    晴朗的天空

    2022-03-14 07:25:45    回复

    偿孙某某安置房一套。同年7月,孙某某支付刘安置房款23.1万元。后刘将赃款10万元分给王,其余13.1万元由王非法占有。2017年,屯溪镇石南居委会居民郝某某在屯溪镇石南地块棚改

  • 小船搏汪洋

    小船搏汪洋

    2022-03-14 09:52:36    回复

    房屋拆迁中的支持和帮助,他主动提出给刘买辆车。经刘同意,陈以26.9万元的价格在上海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并登记在刘名下。2017年至2019年,陈感谢刘对房屋拆迁工作的支持和帮助。2017年春节和20

  • 柯娇琦卿

    柯娇琦卿

    2022-03-14 01:50:02    回复

    你真不容易

  • 顾宁娇胜

    顾宁娇胜

    2022-03-14 01:50:02    回复

    你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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