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1 | 评论:1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对朱某进行了审理。韩小社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害水果店主王某和被告人朱某均诉称,两人并不熟悉,仅在水果店买卖过几次水果。但为什么朱某一次又一次从王某处骗取近60万元,甚至在王某第一次报警后又骗取其30余万元?
26万人稀里糊涂被“不明”人骗了。
去年初,为了尽可能多地抢占周边社区用户,王专门组建了一个卖水果的微信群,热情邀请来店里买水果的顾客加入群,让他们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优惠信息。
去年4月20日,男子朱某突然给王某发微信,称自己在医院出差,需要借32元。看着自己的老空白跟朱的聊天界面,王心里嘀咕着,“这个人是谁?应该是顾客通过水果店的微信群加我的微信。”
电话那头的朱似乎看穿了王的担心,接着说:“我就住在你们水果店附近,等我出院回来再还你。”王片刻没多想,直接通过微信转账32元。
过了一个多星期,朱某再次发微信给王,询问能否给自己转100元作为路费。随后,朱某又向王某索要68元,称补齐200元后再还给王某。热心的王某想到朋友多,客户多,就把钱全部转给了朱某。但几个月过去了,朱始终没有把钱还给王。
去年9月6日,王没想到,一直“隐身”的朱某竟然在微信上联系了他。先是朱某发给他1200元的转账记录截图,谎称自己有一些积蓄,因为在校期间欠了一笔校园贷,成了一个不诚信的人,需要将账户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进行资金监管。“只有你转200元到我银行卡做流水证明,平台才能把钱给我,等我贷到款马上还。”
接下来,朱某又以类似的理由继续向王某借钱,比如王某的付款单有误、付款时间有误、银行卡信息有误等等。王对朱某编造的各种理由迷惑、深信不疑,先后转账26万余元给朱某。看着和朱某那份只转出几乎不转入的转账记录,王越想越不对劲,选择了去派出所报警。
为了把钱要回来,我被骗子骗的更多。
王报警后,由于害怕朱某“破罐子破摔”,并不打算告诉朱某自己报警。他反而选择了吓唬朱。“我马上要报警了,请你赶紧交钱。”
在王的意料之中,朱某立即通过微信给王转账8700元。这边王放松了警惕,那边朱某告诉他,他的银行卡被冻结了,由第三方监管公司监管,钱都放在银行卡里,谁也不会动。因为那8700块钱还了,被监理公司找了出来,“你要拿回我欠你的钱,需要转双倍的钱给我,让我交给监理公司。”朱继续撒谎。
急着从水果店拿回钱的王,一时没想那么多,又转了双倍的钱给朱某。朱某拿到钱后,向王某谎称自己在此期间完成了监理公司要求的全部任务。只要他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之间没有金钱往来。在此期间,监理公司会将之前的钱全部返还给王。“但这期间我一个朋友给我微信转了钱,你得给我双倍的钱,我才能完成任务。”
与此同时,另一名自称是监管公司员工的人要求添加王的微信,该“员工”在微信上向王确认,朱的资金确实在监管中。半信半疑的王某更加相信朱某说的是实话,于是王某将钱转给了朱某。就这样,王被朱某骗了30多万。
主管其实是个骗子。
王没想到,微信上自称第三方资金监管公司员工的人,竟是朱某自己编造的“虚构人物”。朱一人分饰两角,为王设下环环相扣的诈骗套路。直到朱到案,王才彻底缓过来。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问朱某,为什么与王某不熟,却多次成功骗取这么多钱。朱坦言,首先,他编造的银行卡之所以被监管公司监管起了作用;接着,新虚构的“第三方监理公司员工”角色进一步帮他稳住了王。朱交代:“反正我骗了他那么多。多骗骗补我之前的空洞就行了。补上后,我可以继续从其他网贷平台‘借’钱。”
近日,经法院公开审理,因被告人朱某有自首情节,其亲属退赔40万元,取得王某谅解并达成后续还款协议。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杨莹莹林钟鸣
来源:检察日报
本文标签: 数额巨大诈骗罪逮捕后会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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