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4 | 评论:3
一般情况下,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下不会超过一个半月。自诉案件有附带民事诉讼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20天就可以办完。
一、法院自诉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般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第二审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有:第一百二十六条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和刑事抗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被告人未被羁押的一审刑事自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知处理情况
1.侮辱诽谤(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3.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4.贪污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二)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3.侵犯通信自由(刑法第252条规定);
4.重婚案件(刑法第258条规定);
5.遗弃罪(刑法第261条规定);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的审理周期比公诉案件的审理周期长,但不是绝对的。事实上,一些自诉案件的案情更为复杂。事实上,在刑事诉讼开始后,原告和被告都应该认真参与诉讼,尤其是被告。如果原告胜诉,就意味着被告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想咨询,请关注我们的头条号律师365,私信咨询。也可以直接点击文章左下方的“了解更多”,立即在线免费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标签: 检查院起诉书另案处理有追诉期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纽约陈九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