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9 | 评论:1
最高人民法院曾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共同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的刑罚幅度和量刑幅度,并在第3项中明确规定“对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得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S2/]。
这个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酒驾驶不能定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即使醉酒驾驶后的机动车驾驶人酒精含量达到规定的醉酒驾驶标准,情节明显轻微的,仍然不能定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当然情节明显轻微的, 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超标酒驾标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检查没有障碍,认罪态度良好等等。
审理醉驾案件有四个标准,包括根据醉驾者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况确定量刑起点、从重处罚情节每增加一次增加15日以下的处罚、不适用缓刑、罚金具体数额的标准等。
从内容上看,审判参考只是指法院从量刑规范化的角度对醉驾案件一审法院的量刑参考意见。但是,由于《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实践中,对于轻微案件不需要处罚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而审判参考并没有对这部分进行指导。
事实上,早在去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就出台了最新的醉驾案件处理规定,可以得出情节轻微的有6种,包括移动车位、救治病人、睡觉休息、隔三差五醉驾、尚未驾车外出、醉酒追撞他人等。
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共同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二)(试行)》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
普通犯罪量刑指南(二)(试行)
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等刑事审判实践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对一项或八项普通罪行的判刑
危险驾驶罪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告人醉酒程度、机动车种类、行驶道路、行驶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情况等。应该综合考虑,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对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得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吸收存款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
(三)集资诈骗罪
1.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五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集资诈骗罪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
(四)信用卡欺诈[/s2/]
1.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五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如信用卡诈骗的数额,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
(五)合同欺诈
1.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影响犯罪构成的其他犯罪事实,如合同诈骗的数额,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
来源:问法,看报。
本文标签: 醉驾不予起诉需要先拘留7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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