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5 | 评论:3
来源:南国今报
2021年11月9日18时03分,柳州市文昌路华晨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桂AX18××的轿车从华晨路右转进入文昌路沿非机动车道行驶时,与多辆两轮电动车接连相撞,经抢救无效致1人死亡、6人受伤,轿车驾驶人欧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16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依法向“11.9”文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遇难者家属送达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益。
经对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驾驶人欧某未按车道行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操作不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状况和交通需要,将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将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划分为车道”。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他当事人的行为与本次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因一方过错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交警认定该车驾驶人欧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守法,摒弃不良交通习惯,增强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来源|柳州交警
本文标签: 开车撞死人主责可以不起诉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车买买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