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1
有用户在110上提问。com:
你好:2006年,我联合别人为老乡从银行担保贷款20万。贷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后,借款人J无力偿还,向银行申请展期一年,并要求担保人签署展期贷款保函继续担保。银行也告诉我们,不允许离开担保。当时我们签了,不知道借款人还没还?多了多少?从2007年签约到现在银行都没联系过我。19年6月想分期买房时,通过征信查询得知。不知道什么时候银行给我贴上了失信人(可疑)的标签。我问银行领导,借款人不还款为什么不起诉催收?银行说如果他被起诉,他名下就没有资产了,还会产生诉讼费。但据我所知,他借款时名下有3套农村房屋,其中2套我们当时不会为他担保。现在重工给我们投资了,银行也知道现在在进行房屋置换补偿。为什么银行还是不肯收钱?我想咨询律师。和银行沟通后想恢复诚信怎么办?可以起诉银行恢复诚信吗?用什么名字?谢谢你
10位网络律师回答:
你好,首先,通常情况下,删除信用记录的方式是:
1.偿还债务,删除信用信息;
2.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超过5年的,应予删除。
2.这种情况下,按照你说的,可以起诉银行侵权,要求删除征信记录;
第三,按照你说的,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原因如下:
1.如你所说“2007年签约后银行就没联系过我”,那么很有可能你的担保期已经过了,你的担保责任应该是免责的。
2.就算你要承担担保责任,银行把你记入征信也应该是五年以上了,依法应该删除。
-
问:
贷款都是通过关系。事后了解到,债务人妻子不同意提供相应手续,借款人让外人代为签字,明显不符合贷款手续。我觉得银行的不起诉可能跟这个有关系。我想知道这个贷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回答:
你好,第一,无论债务人妻子是否签字,只要债务人签字,借款合同对债务人有效;
2.如你问题中所述,2006年贷款期限为一年,2007年到期后将延期一年。由于银行从2007年开始就没有联系过你,律师判断你的保证期很可能已经过了,你的保证责任应该免除。
3.这种情况下,不用担心银行为什么要求不起诉。总之,你不能指望银行自己消除你的不良征信。你通过还款来消除不良征信也是不现实的。所以,现阶段消除你不良征信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向法院起诉。银行把你列入不良信用信息是否合法,通过诉讼一目了然。
问:
首先感谢大家的回答。多年以后,我已经忘了担保是责任担保还是一般担保。如果是责任担保,是不是没有时间限制?
回答:
你好,第一,对于银行贷款,100%是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法律上对保修期有规定。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应当认定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为止,以及其他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2年。
问:
我对你的回答很满意,已经详细决定采纳为最佳答案,就是不理解32条规定。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回答:
你好,这篇文章有两段。第一款“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规定,一般担保合同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此,你不需要考虑太多;
第二款:“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为止,以及其他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2年。”意思是说,如果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为“保证期间至主债务本息清偿完毕为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对保证期间不明确。根据本款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2年。
问:
谢谢你。我觉得这场官司能打吗?对我有好处?希望能指导你。谢谢你。
回答:
你好,前面说了,你不能指望银行自己消除你的不良征信。你通过还款来消除不良征信也是不现实的。所以,现阶段消除你不良征信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向法院起诉。
本文标签: 作为担保人被起诉会上征信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苏雨农的干休所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