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64 | 评论:3
本报杜南讯9月28日,龙门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龙门清风”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据介绍,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该县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黄菊清醉驾案。【/S2/】2021年3月13日,黄菊清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龙门县龙城街道半岛明珠小区前的灯光管制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抓获。经检测,他属于醉酒驾驶。黄菊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2021年7月,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2021年5月、9月,黄菊清被留党察看两年、开除政务处分。
二。龙门县社科联副主席唐小武存在酒驾问题。【/S2/】2021年5月11日,唐小武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门县龙城街道陆锡麒西林桥头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他属于醉酒驾驶。另一项检查发现,唐小武驾驶的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唐小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2021年8月,唐小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龙门县麻扎镇东浦村党支部书记廖宜玲存在酒驾问题。【/S2/】2021年3月10日,廖艺玲驾驶一辆小车行驶至龙门县龙城街道太平新路时被交警部门抓获。经检测,属于酒驾。廖怡玲被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2021年5月,廖亦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龙门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谭金洲,酒驾。【/S2/】2021年2月4日,谭金洲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龙门县龙潭镇胡涂村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他属于醉酒驾驶。谭金洲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2021年5月,谭金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s2/]诉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综治办主任黄健中酒后驾车案。【/S2/】2020年12月8日,黄健中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龙门县龙城街道太平新路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他属于醉酒驾驶。黄健中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2021年8月,黄健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析认为,上述酒驾问题中,既有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也有村干部和普通党员。无论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受到惩罚。
“龙门清风”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以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酒驾违法违规问题。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酒驾问题易发多发期、八小时外多发期的监管,对出现的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督促整改,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纪检监察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及酒驾隐瞒不报、不查办案件、包庇袒护他人的问题,不断释放严明纪律、严格问责的强烈信号。
本文标签: 公职人员醉驾不起诉会降级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东林夕亭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