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7 | 评论:1
“我以为至少要三个月才能解决这个麻烦。没想到法院三个小时就帮我解决了。太感谢了!”
2020年4月21日下午1点16分,李先生与朱先生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困扰他们近三个月的房租问题,在法官张永贵和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员邓丽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31岁的青年创业者朱先生,租住在洪山区卓刀泉李先生的店铺已经一年多了。2019年12月下旬,双方重新签订了2020年店铺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10000元,前三个月按月支付,后三个季度按季度支付。
1月份交了房租的朱先生,1月9日就离开武汉回老家了,直到4月18日才回到武汉。在此期间,店铺关门,他从未支付过李先生2-4月的租金。李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催促朱先生支付租金,但双方未能就疫情期间应减免多少租金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朱先生的租赁合同,并要求朱先生支付违约金和拖欠租金。
洪山法院收到案件起诉书后,于4月21日上午10时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洪山法院立案庭,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探讨可行的调解方案。
起初,朱先生有些激动,反复强调自己因疫情有实际困难。“我大学毕业就自己创业了,疫情后三个月都没开业。你能理解和同情我,给我更多的解脱吗?我也不想拖欠房租。”
该院副院长法官首先安抚了朱先生的情绪,并请他换位思考,既考虑到自己在疫情期间遭受的经济损失,也体谅房东李先生的困难和房贷压力。法官对朱先生说:“我理解你的难处,我会尽力做好房东的工作,但你必须明白,减免租金需要你和房东协商。”
在了解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后,张永贵法官初步提出了一个可行的调解意见。他开始做李先生的思想工作。“你没有把店铺租给别人,只是租给了他。他没有租别人的店,只是租了你的。这说明你们之间是有缘分的。朱先生租你的店做生意已经一年多了,和你之前的合作没有太大问题。疫情来得突然,对个人甚至的影响都很大。朱老师是一个80后的年轻人,想踏踏实实的自己创业。60年代我们老了。能不能给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他们渡过这个特殊时期的难关……
李先生听后表示同意法官的调解意见,愿意继续将商铺租给朱先生。2-4月这三个月的租金可以减半,5-6月这两个月的租金每个月可以减2000元。
随后,双方就租金的支付时间达成一致,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从2月到4月,疫情期间从未谈过房租的李先生和朱先生终于放下了心。
离开法庭时,朱先生笑着对李先生说:“李叔叔,谢谢你!那我先走了。等我回来,我会尽快筹钱付欠你的房租。”
李先生还一再感谢张永贵法官。李先生说:“我以为至少要三个月才能解决麻烦,没想到法院三个小时就帮我解决了。太感谢了!”
媒体记者:李永杰
通讯员:向宇轩
本文标签: 拖欠房租一年后起诉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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