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简介: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发布时间:2016 . 11 . 14 09:07:54打印尺寸:大|中|小(2013年12月1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安徽12月2日交通事故(安徽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

发布时间:2016 . 11 . 14 09:07:54打印尺寸:大|中|小

(2013年12月1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0次会议讨论通过)
皖高法〔2013〕487号
为公正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保险公司有权申请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共同被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只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起诉保险公司,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保险公司申请追加机动车作为被告。
第二条【机动车一方先行赔付的处理】在受害人提起的案件中,机动车一方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其已经支付给受害人的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告知机动车一方另案处理。
第三条【无证驾驶、酒驾案件追偿权的行使】受害人提起的案件中,保险公司主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未达成一致的,通知保险公司另案处理。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作为认定免责情形事实的依据,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事故认定书,商业三方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如驾驶人发生事故后逃逸、逃离事故现场、伪造现场、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行驶证不符等。交警部门未作出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未认定驾驶人有上述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保险公司对非医保药品承担举证责任】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商业三重保险合同约定不予赔偿的,由受害方提供药品和费用清单,保险公司对不属于赔偿范围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条【受害人单方委托不是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用等鉴定意见。被害人单方委托的,不能以单方委托为由拒绝,但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鉴定。
第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和个人民事诉讼不能重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权利人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中的赔偿事项不予支持的,起诉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用,适用以下规则:强制保险的赔偿部分适用《诉讼费用支付办法》。保险合同的规定适用于商业保险赔偿、保险公司未提起上诉的一审案件和二审案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适用于保险合同未约定,保险公司上诉的二审案件。
第九条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依据运输合同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当事人选择一种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赔偿权利人依据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的,应当从责任人承担的责任金额中扣除强制保险的到期赔偿金额。
第十条本车驾驶人、乘车人在离开本车车身后遭受本车碰撞、碾压等损害,请求本车交强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强制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保险责任期间且约定合法有效的,不得以强制保险合同即时生效为由,判定保险公司对责任期间以外的事故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机动车被盗、被抢、被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请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用,再承担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三条【不得超过交强险分项限额的原则】交强险的责任按照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的规定确定。受害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超过交强险分项限额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应当从机动车方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中扣除,但机动车方与受害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对非医保药品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商业三重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不予赔偿,是《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要三个月才起诉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安全地帶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正义公子

    正义公子

    2022-03-14 03:27:52    回复

    个人民事诉讼不能重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权利人请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中的赔偿事项不予支持的,起诉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用,适用以

  • 小熊迷路

    小熊迷路

    2022-03-14 11:21:35    回复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发布时间:2016 . 11 . 14 09:07:54打印尺寸:大|中|小(2013年12月1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0次会议讨论通过)皖高法〔2013〕487号为公正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切实维护

  • 溺爱你

    溺爱你

    2022-03-14 05:30:30    回复

    应当从机动车方向受害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中扣除,但机动车方与受害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五条【对非医保药品免责条款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商业三重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

  • 你压着我腿毛了

    你压着我腿毛了

    2022-03-14 01:59:32    回复

    用,再承担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三条【不得超过交强险分项限额的原则】交强险的责任按照交强险分项责任限额的规定确定。受害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超过交强险分项限

  • 骆锦良逸

    骆锦良逸

    2022-03-14 01:11:12    回复

    真的假的?

  • 齐珊娅芸

    齐珊娅芸

    2022-03-14 01:11:12    回复

    最近很闲吗

  • 窦梁可洋

    窦梁可洋

    2022-03-14 01:11:12    回复

    真的啊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