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1 | 评论:1
近日,连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一起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向学生受益人赔付142292元,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一起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采纳了检察院意见。通讯员供图
父母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赔未果。
2021年4月,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时,担任法治副院长的检察官了解到一条关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纠纷的线索:一名学生因治疗无效,多年因病死亡,学生家长多次通过学校及相关部门向保险公司索赔,均告失败。
检察官了解到学生投保的详细情况后,仔细查阅了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保险公司拒赔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该学生家庭困难,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不足,相对于保险公司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的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该学生父母起诉保险公司。
检察官引导家长依法维权。
承办检察官经过咨询专业人士、查询案件、充分研究论证,认为保险公司未对格式免责条款尽到充分合理提示和说明的义务,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因此,检察官引导和鼓励父母依法维权,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发布支持起诉书来协助父母提起民事诉讼。
连州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保险公司未尽到合理提示和说明义务,故本案不适用免责条款,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保险金142292元,对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维护受到侵害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号召,主动为民办实事,积极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为农民工、未成年学生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检察支持等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合法权益
下一步,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延伸法治副院长职能,充分发挥在中小学、村委会、企业设立的检察服务站的作用,整合各种资源,搭建支持检察合作的平台。
同时,进一步完善对外合作机制,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与人民法院、劳动监察大队、教育局等部门在线索移送、案件咨询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支持起诉案件的有效衔接,努力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弱势群体提供有质量、有温度的检察服务和司法关怀,为连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黄金
[通讯员]谭
来源:南方PLUS
本文标签: 保险公司害怕被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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