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4 | 评论:3
酒驾可以不起诉?
浙江省桐乡市纪委通报了两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因为轻微的交通事故,两个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公职人员将不会被起诉。
武汉市蔡甸区电视台刊登《为什么不起诉这个案子?在官方微信账号上。醉驾者周被认定为醉驾,但因“在大型外商独资企业担任相对重要职务,从轻处罚,也有利于企业正常经营”,未被起诉。
一方面,公职人员醉驾不起诉,另一方面,由于其在外资企业中“身居要职”,也同样不被起诉,这显然挑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非富即贵”的醉驾者会被从轻处理,逃脱法律的严惩吗?约定好的“酒驾必罚”后窗被打开了吗?
需要注意的是,自“醉驾入刑”以来的10多年间,中国的法治环境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10多年前,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只能惩罚惨烈事故的肇事者,而对那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比如酒驾,无能为力,惨烈的酒驾事故频频发生。之后,立法机关积极回应民众诉求,修改刑法。“醉驾入狱”成为法律影响人生的一大转折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人们心中的高压线,起到了法律宣示和警示的作用。
但我们还是要看到,“醉驾入刑”门槛低的背后,是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在我国刑事案件总数中,目前“醉驾”罪约占1/3,每年判刑30多万人。酒驾已经取代盗窃成为第一大罪。这体现了“严惩”,同时司法机关也压力很大,宝贵的司法资源“过度集中”在这个罪名上。
此外,一开始“酒驾一律处罚”起到了震慑作用,但不能把血液酒精浓度作为犯罪的“一刀切”指标,要结合具体行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结果进行综合司法判断。所以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打补丁。例如,2019年,浙江司法机关联合发文,明确“醉酒后驾车进入小区”等轻微醉驾行为不予处罚。
可以说,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情节不太严重的醉驾案件,最终都是不告而别(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前提下)处理,做到“轻罚重罚”,既是为了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也是为了体现刑罚平等的法治精神。可以说,酒驾不起诉本身并不是特例,或者说是一种“特权”的体现,很多普通人也“享受”着这种待遇。
但是,司法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以前强调“酒驾一律处罚”到现在的“不起诉”?哪种酒驾被认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而不被起诉?尤其是涉及到公职人员、企业高管、有钱的酒驾司机,如何才能公正适用法律,所有嫌疑人都能适用同一把法律尺子?武汉桐乡、蔡甸醉驾者不被起诉后,引发公众争议,公众在问:是因为违法情节轻微,还是因为“特殊身份”?
编辑:沈斌
校对:徐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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