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1
近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追尾前方骑自行车的原告,致原告受伤,双方车辆受损。该事故经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认定,原告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被告对事故的责任划分,被告应承担60%的责任,原告应承担40%的责任。原告实际支出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维修费共计xxx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xxx元。
法院建议,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积极协商,承担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规定,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双方都不能逃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百八十二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给予赔偿;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与侵权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如果双方未能就各项工程费用达成一致,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判决各方责任。
芜湖经济开发区法院捷路域
本文标签: 如果是情侣关系被电动车摔伤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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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怪咖小青年
2022-03-14 03:27:33 回复
事故后,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积极协商,承担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规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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